在电影院录片段违法吗「只是分享片段NO电影院偷录电影也违法」

时间:2023-01-13 08:21:52阅读:4160
憋了快半年,终于有官方消息通知低风险地区的电影院于7月20日开始可以营业啦!小编的朋友是个电影爱好者,听到这消息摩拳擦掌,攒了好几部期待的电影要去看,可惜她男友异地,不能一起,想着电影播放的过程中录几个…

憋了快半年,终于有官方消息通知低风险地区的电影院于7月20日开始可以营业啦!小编的朋友是个电影爱好者,听到这消息摩拳擦掌,攒了好几部期待的电影要去看,可惜她男友异地,不能一起,想着电影播放的过程中录几个小视频分享给男朋友。很多朋友可能都在网上看过“枪版”的电影,这类电影一般画质都不清晰,背景音嘈杂,毕竟都是有人在电影院偷录的,和正版及影院内观看肯定不能相提并论。说到这里,小编可要提醒一下朋友们,在电影院偷录电影可是侵权违法行为啊!

《电影产业促进法》

第三十一条

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对正在放映的电影进行录音录像。发现进行录音录像的,电影院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要求其删除;对拒不听从的,有权要求其离场。

第五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一)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将未取得电影公映许可证的电影制作为音像制品的;(二)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通过互联网、电信网、广播电视网等信息网络传播未取得电影公映许可证的电影的;(三)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农村电影公益放映补贴资金的;(四)侵犯与电影有关的知识产权的;(五)未依法接收、收集、整理、保管、移交电影档案的。电影院有前款第四项规定行为,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

不管是否进行商用,都不可以对正在播映的电影进行录音录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一十七条

侵犯著作权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音像、计算机软件等作品,出版他人享有独占出版权的图书,未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音像制品,制作、展览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著作权法》

第十条

著作权包括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因而观众在电影院私自录制电影作品,当然侵犯了电影作品的复制权,属违法行为,应当被禁止。

近年来,国家大力发展文化产业,这种影片刚刚上映就在影院盗录并通过网络非法传播的侵权行为严重影响了中国电影市场的建设和创作人员的创作热情。无论如何,观看一部影片的最佳版本也许是每一个影迷应该遵循的自我要求,也是对创作者最大的尊重。

*文中图片来源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在电影院录片段违法吗「只是分享片段NO电影院偷录电影也违法」

在电影院偷录违法吗

在电影院偷录电影违法,这将侵犯电影的版权,电影院或者其他公开放映电影的场所的工作人员发现观众在电影放映过程中从事侵犯与电影有关的知识产权行为的,可以依法予以制止。在公共场所录像不违法。如果需要证据,是可以在公共场合录像的。找老板要工资可以录像,不违法。但是他也可以拒绝录像,如果你的录像触犯了人家的隐私,别人是可以拒绝录像的。但是如果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会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电影,是指运用视听技术和艺术手段摄制、以胶片或者数字载体记录。由表达一定内容的有声或者无声的连续画面组成、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用于电影院等固定放映场所或者流动放映设备公开放映的作品。通过互联网、电信网、广播电视网等信息网络传播电影的,还应当遵守互联网、电信网、广播电视网等信息网络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拓展:不要在电影院吸烟;不要在电影院乱丢垃圾;不要在电影院大声喧哗;不要在电影开始后随意走动。法律依据:《电影产业促进法》第三十一条,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对正在放映的电影进行录音录像,发现进行录音录像的,电影院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要求其制除;对拒不听从的,有权要求其离场。 《电影产业促进法》第五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罚:(一)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将未取得电影公映许可证的电影制作为音像制品的;(二)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通过互联网、电信网、广播电视网等信息网络传播未取得电影公映许可证的电影的;(三)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农村电影公益放映补贴资金的;(四)侵犯与电影有关的知识产权的;(五)未依法接收、收集、整理、保管、移交电影档案的。电影院有前款第四项规定行为,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

在电影院录片段违法吗「只是分享片段NO电影院偷录电影也违法」

在电影院偷录电影违法吗

法律分析:在电影院偷录电影违法,这将侵犯电影的版权。电影院或者其他公开放映电影的场所的工作人员发现观众在电影放映过程中从事侵犯与电影有关的知识产权行为的,可以依法予以制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 第三十一条 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对正在放映的电影进行录音录像。发现进行录音录像的,电影院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要求其删除;对拒不听从的,有权要求其离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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