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干警守初心担使命(锻造担当作风过硬的检察铁军)
陈芙蓉,女,汉族,1976年7月出生,中国共产党员,1996年9月参加工作,现任安顺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在二十五年的检察职业生涯中,凭着对检察事业的挚爱,承办各类刑事案件1000余件,均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有力,没有一件错案,没有一件超时限,没有一件违法办案。她以实际行动诠释了当代检察官“守初心、担使命”的优良作风,用信仰和责任铸就对检察事业的无比忠诚。2015年以来,她先后办理1000余案件。先后两次被安顺市西秀区妇女联合会评为“三八”红旗手;2011年7月被安顺市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2014年12 月被安顺市政府授予“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2016年被安顺市政府授予“五一劳动奖章”;2015年至2017年公务员考核中连续三年评为优秀等次;2018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人力和社会资源保障部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官”荣誉称号;2020年9月荣获“守望正义——新时代最美检察官”提名奖;荣立二等功、三等功各1次。
保持内心的向往和安宁 坚守初心和责任
怀着对检察工作的无比向往,陈芙蓉同志参加工作之初通过双向选择进入了公诉部门,在公诉岗位上一干就是二十年。她珍惜每一件工作、每一次任务。苔花如米小,也学牡丹开。从一名书记员做起,成长为当时西秀区检察院最年青的检察员;从一名普通的借用人员做起,成长为现在安顺市检察院的副检察长。2016年10月,司法体制改革后,她被安排到公诉一处担任处长。她坚持办案亲历性,提升案件质量。对于案件的关键证据,要求检察官必须亲自进行核实、核查等工作,对于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以及现场勘验检查笔录,不能全面反映现场状况的案件,必须进行现场走访、复勘及侦查实验工作。办理的刘某某故意杀人案,被告人作案后外逃十余年才被抓获归案,且其供述的杀人手段与鉴定意见所述矛盾,办理难度很大。她找到当年的鉴定人反复核实,指导侦查机关通过多媒体演示进行分析论证,申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对被害人的致伤机理进行了充分地证明,确保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裁判结果公正。在她的带领下,2017年,公诉一处一名同志荣获“全市十佳检察官”称号。2018年,公诉一处被安顺市妇联授予“巾帼文明岗”,部门一名同志被省院记个人二等功。最初的向往成为她前进的动力,踏实的工作也让她收获了“无悔”的成果。
依法办案 展示国家公诉人风采
公诉工作的成果要在法庭上体现。在她眼中,每一次出庭并不是简单地在法庭上完成一个诉讼程序,更是一次展示国家公诉人良好形象和风采的机会。为达到这样的目标,就需在法庭之外尤其努力。2018年,在出庭指控周某某受贿案时,前来观摩的同志称赞她有“气场”,这所谓的“气场”后面是比别人更多的付出。为努力锻炼自己的思辨能力和庭审辩论水平,她参加知识竞赛、公诉人论辩赛、法制宣传汇演;主持系统各项比赛;担任安顺市警示教育基地讲解员。“打有准备的仗才会赢”,每一个案件她都会精心准备出庭预案。
2015年以来,她还拟写了《安顺市检察机关刑事抗诉一体化初探》《安顺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犯罪分析》等关于刑事检察实务的多篇调研,被《贵州检察》《安顺检察》等采用。2018年,被贵州省委政法委聘为案件评查专家;2019年,被贵州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聘为第二届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委员。
未检工作 检察工作 我一辈子去做
初心如火,使命在肩。2018年,陈芙蓉被省委政法委聘为案件评查专家;2019年,被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聘为第二届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委员,2019年12月,陈芙蓉同志被任命为安顺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在检察大家庭温暖的怀抱里,在检察事业蓬勃发展的洪流中,陈芙蓉同志坚守自己志业检察的初心和使命,努力不辜负胸前检徽的光芒,以温情和信念坚守初心,以坚韧和奉献持定恒心,以责任和担当诠释使命。当风起时,挺立潮头,乘风破浪,砥砺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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