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时期的知府相当于现在的什么官职呢(知县知府相当于现在什么官)
在一些影视片段中,尤其是各大古装剧,经常会看到以某某知府自居的人物,恰到好处地赶来,为主角排忧解难。
封建社会被推翻之后,随着时代的演变,没有了独权专治的皇帝,曾经清朝那套朝廷中的大臣职位,也跟着消失了。
但其实我们不知道的是,这些文武百官们并没有“消失”,放在现代社会,只不过换了个名头罢了。那么你们知道清朝时期的“知府”,放现在相当于什么官职吗?
清朝设立的一系列官员制度中,“知府”这个职务非常重要。“知府”全称“权知府事”,管理府中无论大小的事务。
说出来你们可能不信,清朝的“知府”一职,其实相当于现在一座城市的市委书记。
在当时的清朝,知府是府级行政单位中最高的行政单位,是那个时期特有的官僚体系。“府”不同于现在的省或者县,可以说府介于这两者之间,同样指代的是一种行政机构。
且知府的官阶还不小,在清朝可以算得上是从四品的官员。
“知府”一词也不是从古代一直延续到清朝,在知府以前就有着至少三个官职称呼。一个是隋朝时期之前使用的“太守”,也是以一府为单位掌管其中的事务。
想必大家对“太守”并不会陌生,在许多文学作品中都能见到太守的身影。
随着掌权者对地域名称的重新划分,“郡”被废除,”州“保留下来。
“太守“也慢慢不再被人们使用。隋朝之后,出现了新的官职代称,叫做”州刺史“。
最后北宋时期出现的“府尹”,又代替了此前的太守和州刺史,不变的是府尹依旧掌管一府之事。
历史上著名的府尹,就是北宋朝堂的开封府府尹包拯,被世人称作是断案如神的包青天。
虽然北宋朝堂的官员体系,使用的是府尹,但其实这个时候,已经有了知府相关的记载。其实翻阅历史,知府一词的出现最早就可以追溯到北宋时期。
”乞罢权知府,置牧一员、尹一员,专总府事。“
这句话可以在《宋史》这一历史书籍中找到,是1104年时,大臣蔡京上书启奏的内容。不过里面提到的”知府“,不是清朝时期有实权的官员知府,这里可以理解成一种代称。
清朝时期,掌管一府事务的官员,从府尹变成了知府,但是府尹这个官职,并没有在清朝的官僚体系中消失。知府是从四品官员,而府尹反而变成了正三品官员。
不过这里的府尹要和之前的区分开,清朝的府尹是特指的奉天府府尹和顺天府府尹,权力相当的大。
知府的一个职责,通俗易懂来说,就是官员之间的传话筒。府的行政级别是介于省和县之间的,这个老二的作用,就是把老大和老三联系起来。所以在清朝,知府需要传达从上面授意下来的政令。
知府的第二个职责,就是向清朝的朝堂,推荐清廉实干的官员,这个上报的官员一般是在,下一等级的官吏中选取,原则是择优录取。小官小吏们被知府举荐,需要通过严格的考核,通过则录用。
若整个选举过程中发现考核人员作弊,不仅是当事官员受到惩罚,举荐该官员的知府,同样会连坐。目的是防止暗中贿赂、结党营私。
知府的第三个职责,是监督民间赋税的征收工作。跟百姓有关的税务钱财问题,非常重要,搞不好就会引起民心不满,继而造成社会动荡。所有知府需要严格把控好赋税的数目,不可加收,也不可缺收。
知府的最大作用,就是在于维护一方的稳定与和平,时刻把控好当地的民风民俗。无论事务的大小,不管是百姓的失窃问题,还是某地的灾害情况,知府都需要第一时间进行协商处理,再及时地反馈给省部官员。
知府这一职务相当的重要,在清朝的官员体系中不仅权力大,掌管的职责范围也极其的广,可以说是关系着民间的大大小小事务。
所以这就要求知府一定要爱民如子,真正地做到为国为民,才有利于朝廷的管理以及国家的稳定。
清朝知府,道台,巡抚负责什么,谁大?
在清代巡抚是一省之最高长官,就相当于我们现代的省委书记兼省长。巡抚一般为从二品官,但是在清代基本巡抚都会在中央兼职,就和我们现代的省委书记一般都兼任中央委员一样,而在清代巡抚一般都会兼任六部侍郎或者其他中央部门的官职,大多以兼任侍郎居多,六部侍郎按品轶来说也是从二品官,和巡抚是一个品轶,但是两个从二品加一起就变成正二品了,所以通常兼任侍郎的巡抚都是正二品官。
清代时期两到三个省还会设有总督,名义上来说总督管着巡抚,实际来说总督和巡抚权力是并行的,不存在上下级负责关系,因为不管是总督还是巡抚都是直接隶属中央。总督相比于巡抚更侧重于军事管理,当然总督也对民政有一定影响,但是整体负责地方政务还是以巡抚为主,总督也不能过分干涉。
虽然总督和巡抚都直接归中央管,但是总督的品轶要比巡抚高,总督本身是正二品的官职,但是通常总督也都会在中央兼任职务,一般都会出任六部尚书之一,比如清代雍正时期浙江总督李卫,他就是总督兼任刑部尚书,而六部尚书的品轶属于从一品官,所以一般兼任尚书的总督就是从一品的官职。
虽然总督和巡抚名义上是平行的权力,但是上面说过,一般总督在中央兼任尚书,而巡抚则是兼任侍郎,如果这个总督兼任了刑部尚书,那位巡抚兼任了刑部侍郎,那他们俩还是形成上下级关系,所以说总督不管怎么来说在官位和职能上都要略高于巡抚。
总督这个职位不好用我们现代的官职来对应比喻,如果非要说相当于现代什么官职的话,那只能说总督相当于新中国解放初期六大中央局行政区,比如直隶总督就相当于那个时期的华北局第一书记。
再接着说一说道台,这个官职是清代各省里所设置协助藩台和臬台处理事务的官职,相当于我们现代的省厅厅长。
所以要先从藩台和臬台说起,在清代一省之中除了设有巡抚,还设有布政使和按察使来辅佐巡抚处理政务,就相当于副巡抚,和现代副省长大致相似。
布政使主管一省财政、人事大权,也被称作藩台;按察使掌管一省刑法和治安,也被称作臬台。
布政使是从二品官,从官位品轶上来说和巡抚平级,这也是为什么一般巡抚都会在中央兼任侍郎,就成为正二品官了,所以巡抚加衔也是为了平衡布政使和巡抚的从属关系。
而按察使官位比布政使略低一级,是正三品官职。从权力上来说布政使和按察使都受到巡抚节制,而从重要性上来说布政使比按察使更为重要,所以布政使就相当于我们现代的常务副省长,而按察使就相当于我们现代的副省长兼省政法委书记。
再说回道台,在布政使和按察使之下各省都有道员,是辅佐布政使和按察使处理事务的官员,清代叫作道员,而尊称为道台,所以道台也就相当于我们现代的省厅厅长。
道台一般都是正四品官,但是只有盐道是从三品官,因为古代盐道比较受重视,官盐是跟朝廷利益相关的问题,所以盐道比一般道台官位都要略高一些,而且油水也是最丰厚的官职。
最后再说说知府,清代知府相当于我们现代的市委书记兼市长,一般都是从四品官,清初时期知府一般都是正四品官,后来至乾隆时期知府的官位降了一级。所以造成了知府比道台官位级别略低,也就造成了知府与巡抚之间隔出了藩台、臬台、道台三级。
一般的知府都是从四品官职,但是顺天府尹和奉天府尹不算,顺天府和奉天府相当于我们现代的直辖市,所以这两地的知府比一般知府官位高两级,这两个府尹都是正三品官职。
在知府这再给你延伸一点,清代知府还有两位副手,分别是同知和通判,同知是正五品官,相当于常务副市长,名义上就是知府的副手,辅助知府处理政务。
通判是正六品官,相当于按察使的职能,属于主管一府的诉讼、刑法和治安,同时别看通判官职比知府和同知都低,但是通判有权力监督知府和同知,所以说通判官职虽低,但是权力可不小,相当于我们现代的副市长兼市政法委书记和纪委书记。
因此按照你的问题来说,巡抚>道台>知府,中间还差了藩台和臬台,其实知府与巡抚之间差了三级。
小岛知风拙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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