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炳辉断案马大娘告排长杀人强奸臀部有个疙瘩凶手是谁

时间:2022-08-15 15:43:14阅读:2838
1940年4月下旬的一天晚上,秋芳姑娘正在熟睡,忽然有一个人来到了她的床前,在她身上乱摸。秋芳被惊醒了,刚打算呼喊,却被那人捂上了嘴。她借着月光,模模糊糊看见那人高高的个子,带着军帽。“难道是他?”想到这…

1940年4月下旬的一天晚上,秋芳姑娘正在熟睡,忽然有一个人来到了她的床前,在她身上乱摸。

秋芳被惊醒了,刚打算呼喊,却被那人捂上了嘴。

她借着月光,模模糊糊看见那人高高的个子,带着军帽。

“难道是他?”想到这里,秋芳心里一阵兴奋,不再声张,放任了对方的行为。

之后几天晚上,那人准时过来,如此这般。

可是这一天中午,百十里外的秋芳舅舅来了,晚上不回去了。

秋芳无奈,只好按照妈妈的安排,让弟弟和舅舅睡在自己的床上,自己和妈妈睡在里屋。

第二天早上,秋芳被母亲的哭喊声惊醒,她急忙起身到了自己的房间。

进屋之后,她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舅舅和弟弟浑身是血,惨死在床上。

“莫非是他?”秋芳立刻想到了跟自己同床共枕的神秘男子。

事到如今,她也顾不得害羞,将这个秘密告诉了母亲(注:其母亲姓马,系马大娘)。

马大娘一听悲愤交加,立即向新四军十五团一营的营地——淮南六合县竹镇南头大王庙奔去,将家里发生的事向营长丁永富哭诉。

无巧不成书,这天十五团刚好在驻地召开各界代表座谈会,新四军第五支队司令员罗炳辉也参加了会议。

等会议一结束,马大娘就在丁永富的陪同下来到会场,“扑通”一声跪在罗炳辉脚下,失声痛哭。

她边哭边说:“罗司令,你可要主持公道,为我弟弟和儿子报仇啊!”

罗炳辉一听愣住了,忙问丁永富:“丁营长,发生什么事?”

丁永富趴在罗炳辉耳边,悄悄说了一番。

罗炳辉听了怒火中烧,他阴沉着脸,许久没有说话。

这时候,围观的群众炸开了锅,大家议论纷纷。

“都说新四军对百姓好,可现在怎么跟日本人一样,对女人下手?”

“就是,说一套做一套!”

“大伙先别起哄,看罗司令怎么处置?”

群众的议论像刀子一样,深深刺痛了罗炳辉的心,他努力控制情绪,让自己保持平静。

罗炳辉赶紧将马大娘搀扶起来,安慰她之后,抬头对围观的群众说:“父老乡亲,你们放心吧,我一定会查清此事,严惩凶手,给大家一个交代的!”

听他这么一说,马大娘止住哭泣,离开了会场,围观的百姓也随之散去。

相信看到这里,大家迫切想知道:

那个在晚上去找秋芳姑娘的人是谁?秋芳姑娘为什么没有反抗,采取了顺从?秋芳的舅舅和弟弟是谁杀害的?真的是新四军吗?

新四军部队在整训中

这一切,还要从一营来到这里驻扎说起。

1940年3月底,新四军十五团和游击队消灭了向根据地进犯的蒋军顽固派六合县常备团,进驻该县,一营在竹镇驻扎。

对于这支新来的队伍,大家非常欢迎,因为他们秋毫无犯,还帮老乡挑水、干农活。

其中一营一排长王吉明,更是深受老乡待见。

他不但长得英俊,人也很勤快,经常帮乡亲们劈柴挑水干农活。

这小伙子嘴巴还很甜,见了乡亲们不尊称不说话,整天“大叔”、“大妈”喊个不停,乡亲们有口皆碑,都很喜欢他。

马大娘的女儿秋芳,更是对他暗生情愫,一看见他就心花怒放,见不到他就怅然若失。

直说了,就是秋芳姑娘喜欢上了王排长。

那时候的女孩都,心事羞于启齿,但是却难以掩饰,写在脸上,被隔壁大婶看明白了。

大婶是个热心人,专业的媒婆。

这天,她开门见山地说:“秋芳啊,是不是喜欢上那个小排长了?大婶给你当红娘好不好?”

秋芳见大婶说中了自己的心事,脸唰地一下变成了大红布,害羞地低下了头。

过去的女孩很羞涩,只要没说“不”,那就是答应了。

大婶高兴地说:“甭管了,这事包给我了,管保给你撮合成,到时候甭把我这个媒婆忘了就行!”

秋芳听说,心里别提多高兴了,正值怀春年龄的她,做梦都想找个如意郎君。

次日,大婶没有回话,秋芳也不好意思去问,尽量克制自己不去想这事。

到了晚上,秋芳躺下之后,就开始心潮翻滚,在那里胡思乱想,王吉明排长那英俊的脸庞,总在眼前浮现;那磁性的声音,总在耳边回响。

想着想着,不知道什么时候就睡着了。

怎么那么巧,这时候一个人来到她的窗前,文章开头的一幕出现了。

秋芳觉得,这一定是王吉明听了媒婆的话,急不可耐来找自己,她也就半推半就……

就这样,男子天天晚上到秋芳的闺房来。

直到她家里来了亲戚,秋芳不得不和母亲睡在一起。

秋芳的舅舅和弟弟睡在了那里,血案发生了。

话说罗炳辉司令员听到秋芳母亲马大娘哭诉之后,既愤怒又满腹狐疑。

因为王吉明这个人,他比谁都了解。

1935年春天,作为军团长的罗炳辉率领红九军团路过云南,走到宜威县的时候,一个少年拦在了他的马前。

少年跪在地上,非要参加红军。

“首长,我的父母都被蒋军兵打死了,我要参加红军,为他们报仇!”

罗炳辉一听心里发酸,当即决定让少年留在自己的身边当警卫员。

这个少年,就是王吉明。

罗炳辉将军

事实证明,罗炳辉选对了人。

王吉明不但勇敢,还非常机灵,是个称职的警卫员。

一年后在甘肃进行的山城堡战役中,罗炳辉正在指挥战斗,一发炮弹打了过来,落在了他的身旁。

就在炮弹爆炸的一瞬间,王吉明一个箭步冲了上来,他用力将罗炳辉推倒在地,同时扑在他身上。

炮弹爆炸了,王吉明身受重伤,罗炳辉只是受了轻伤。

到了华中地区之后,罗炳辉把他放到基层锻炼。

王吉明表现很好,不但加入了组织,还被提升为排长。

这样一个好战士,怎么会干出偷鸡摸狗的事?

怀疑归怀疑,既然这事发生了,就一定要查清楚。

罗炳辉这样想着,就让人去汉王吉明。

看到首长出现在营部,王吉明又惊又喜,像孩子见到了久别的父亲,他激动得语无伦次:“司令员,好想你,你怎么来了?你不忙吗?”

此时此刻,罗炳辉心里很矛盾,他提醒自己别感情用事,要秉公处理。

他一拍桌子,怒喝道:“王吉明,平时我怎么教育你的?”

看到首长莫名发怒,王吉明吓了一跳,他一脸迷茫地看着罗炳辉,好久没有说话。

见此情形,罗炳辉更是怒火满腔,他猛地拔出手枪,扔向王吉明。

王吉明眼疾手快,伸手接住,更加困惑地看着司令员。

罗炳辉眼睛一瞪对王吉明吼道:“别再演戏了,赶快到马大娘家,用这把枪做个了断吧!”

一听“马大娘”三个字,王吉明霍地一下明白了。

早上起来军营传得沸沸扬扬,说马大娘家出了人命案,可是他手头有些军务走不开,没有去看看怎么回事。

现在首长这样说,很明显是说自己是凶手。

他不解地看着罗炳辉:“司令员,你的意思是我是凶手?”

“难道你不是?人家马大娘和女儿都指证你了,还给我装什么糊涂?”

听到这里,王吉明才知道,是首长误会自己了,难怪他要冲着自己发那么大脾气,还要我自裁。

他想,首长是误会自己了,他不能着急,要把话说清楚。

王吉明对罗炳辉说:“司令员,我是您一手培养的,我知道新四军的纪律,也知道军民是鱼水关系,我一直教育战士们这样做,怎么会干出如此伤天害理的事?我要那样,怎么对得起你对我的培养?”

尽管这样,罗炳辉仍然不相信他,直视着他问道:“你说,到底有没有跟人家姑娘上过床?”

“绝对没有!”王吉明脸一红,转而坚定地说,“前几天一个大婶倒是给我提过亲,问我喜不喜欢马大娘家的女儿秋芳。”

“你后来怎么做的?”罗炳辉问。

“我婉言拒绝了!”王吉明语气非常肯定,“我说自己年龄还小,部队也有纪律不能恋爱、结婚。”

听到这里,罗炳辉的语气有所缓和,就问王吉明:“那你昨晚出没出军营?有没有人证明?”

“我昨晚去连部开会了,散会之后就回到宿舍,我睡在战友老魏的上铺,我上去的时候他还没有睡着,我们俩还说话来着。”王吉明说。

很快,连长吴海和老魏被叫来了,他们表示王吉明所说属实。

听完两人的叙述,罗炳辉开始低头沉思。

片刻之后,他把手一挥对三人说:“没你们什么事了,都出去吧”。

三人离开后,罗炳辉马上召开营连干部会议,分析案情。

大家一致认为,这事不可能是新四军所为。

因为部队有固定岗哨,还有流动哨,干部在半夜还会查哨查铺;在此情况下,一般人很难出去。

偶尔出去一次还说得过去,连续几天晚上都去,不可能不被发觉。

罗炳辉一听大家分析得有道理,连连点头称是。

但是这事发生在新四军驻地附近,老乡们又怀疑是新四军干的,不找到真正的凶手,新四军就要背黑锅。

而且凶案发生在新四军眼皮底下,我们也有义务帮老乡缉拿凶手,为马大娘报仇。

罗炳辉突然想起一件事,秋芳姑娘曾经说,跟她发生关系的人穿着军装带着军帽。那么,会不会是有人偷了这行头,冒充新四军作案?

他这么一问,二连连长李文达站起来回答说:“报告首长,我们连一个叫孙朝文的战士把军服丢了,战士王康丢了一顶军帽,时间在十天前。”

案情有点眉目了:这人一定是个冒牌货。

那么,什么人色胆包天,竟敢冒充新四军奸污了人家姑娘,还敢行凶杀人?

罗炳辉又把秋芳姑娘找来,让一个女战士对她进行了详细询问。

“你怎么断定那人是王吉明?”女战士问。

秋芳说:“那人胖瘦和高低跟王排长差不多.”

“那人讲话是哪里口音?”

秋芳说:“他始终没有开口,我以为他是难为情;他没开口,我更不好意思说话。”

“那他身上有没有什么特别的记号?”

秋芳羞红了脸,她低着头想了想说:“那人的臀部右侧有个豌豆大的疙瘩。”

罗炳辉听了女战士的汇报,沉思几秒钟,一脸自信地对丁永富说:“丁营长,明天我们就可以结案,抓到凶手了。”

听了司令员的话,大家一头雾水:“这案子还没有个头绪,罗司令却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他有什么妙计抓凶手?”

罗炳辉看出大家的心思,他笑着对大家说:“你们甭担心,只管按照我吩咐的去做,保管能让凶手送上门!”

第二天下午,一个消息不胫而走:杀害秋芳舅舅和弟弟的凶手抓到了,晚上新四军要召开审判大会。

罗炳辉(中)

到了晚上,新四军却又通知乡亲们,审判延期到第二天晚上举行。

不过当事人——秋芳和其家人,以及媒婆却被告知,审判如期进行。

到了晚上,新四军营部会议室,镇长在主席台上正襟危坐,罗炳辉则坐在一侧,王吉明和连、营长,秋芳和家人以及媒婆则坐在台下。

一看人到齐了,镇长面向罗炳辉问:“罗司令,可以开始了吗?”

罗炳辉点了点头,表示同意。

镇长起身大声宣布:“我宣布,杀害秋芳亲人的凶手已经查出!”

大家左顾右盼,会场上除了新四军干部就是秋芳、母亲和媒婆,这凶手在哪?

大家面面相觑,如坠雾中,他们屏息静气把目光投向镇长,等着他宣布凶手的名字。

此时的会场,非常安静,即使是掉地上一根针也能听见。

就在此时,会场门外突然发出一声轻微的声响,罗炳辉脸上露出一丝微笑,向站在门口的两位哨兵摆了摆手。

两位哨兵猛地一下将大门拉开,只听“咕咚”一声响,从门外滚进一个人。

原来此人正紧在贴着门在偷听,门突然被打开,他猝不及防跌了进来。

两个战士迅速用早已准备好的绳子,将五花大绑押到台上。

镇长大喝一声:“大胆凶手,还不从实招来?”

那人大声辩解:“冤枉啊冤枉,我不是凶手!”

“你不是凶手?鬼鬼祟祟在外面听什么?”

“我只是好奇,想知道凶手是谁,难道有错吗?”那人辩解道。

镇长对两个战士说:“扒下他的裤子。”

两名战士会意,不由分说将其裤子扒下,用手电一照,对镇长说:“此人臀部右侧,有一颗豌豆大的肉疙瘩。”

镇长一拍桌子,厉声说道:“铁证如山,你还有什么话说?”

那人见证据确凿,不得不招认。

原来此人不是别人,是媒婆的儿子钱某。

钱某偷鸡摸狗,品德败坏,都三十了还是光棍一条。

听说秋芳暗恋上了王排长,他心里妒忌,同时产生偷奸的想法。

于是就到军营偷了军服和帽子,在晚上冒充王排长到了秋芳姑娘的卧室……

秋芳没有推辞,让他欣喜若狂,天天晚上到那里去。

这天晚上他到了秋芳床前,摸到了一个胡子拉碴的人,认为秋芳是个风流女,又换了个男人。

钱某怒不可遏,就回家去拿了刀子将两人砍死。

谁知道阴差阳错,砍死了秋芳的舅舅和弟弟。

罗炳辉之所以胸有成竹,是他根据凶手刚好是在媒婆提亲后去找秋芳,断定此人肯定媒婆的亲近之人,知道了提亲的事,这才浑水摸鱼去奸污秋芳,然后杀人。

既然如此,新四军故意通知媒婆说凶手抓到了,凶手一定也会从媒婆那里得到消息,出于好奇,他肯定会来偷听。

事实证明,罗炳辉判断正确。

这天钱某听说凶手抓到,非常好奇,果然来偷听,结果自投罗网,被公审枪毙。

到此,案情真相大白,王吉明洗清冤屈,罗炳辉巧妙破案的传奇故事也传扬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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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历史上有哪些断案高手?

1.断案如神——狄仁杰

狄仁杰(630-700年),字怀英,号德英,唐代并州太原府阳曲县(今山西太原阳曲县)人。为唐朝武周时的著名宰相,刚正廉明,执法不阿,以身护法。死后葬于神都---国都洛阳(今河南省洛阳市)白马寺中,立有一碑,上书“狄公仁杰之墓”。初任并州都督府法曹,转大理丞,改任侍御史,历任宁州、豫州刺史、地官侍郎等职,官至同凤阁鸾台平章事、内史。

【断案经历】

因为狄仁杰在地方工作出色而勤恳,特别判案方面才能十分突出,在地方上积累了将近20年的断案经验后,上元二年(675年),也被调到中央,当上了大理丞。这个官职品级不高,只是从六品,但地位重要,负责京师案件拘审判断罪,同时也复核全国各地的判案。

狄仁杰刚到大理寺上任的时候,积压的案件已经非常多。他一心扑在工作上,夜以继日,笔不停批,整整奋战了一年,就把积压案件全都清理了,涉案人员达17000人之多,事后竟然一个喊冤的都没有。数量之多,质量之好,在当时传为佳话,在今天看来也堪称神奇。他明察善断,循律准确,拆诉冤狱,颇得时人称赞,一时名声鹊起。狄仁杰的这段传奇经历,后人据此编出了许多精彩的传奇故事,荷兰汉学家高罗佩更是以此为题材,编了一本《大唐狄仁杰断案传奇》。经后世文人的艺术创作,成就了狄公的“神探”之名。

唐高宗仪凤元年(676年),狄仁杰当上了“侍御史”。侍御史是御史台官员,属于监察系统。狄仁杰非常好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侍御史,也是负责审讯案件的,只不过对象不是普通人,而是百官。可以说,御史就是官员中的“宪兵”,御史的别称就叫“宪衔”。在任职期间,狄仁杰很不客气地弹劾了高宗的两个宠臣、权臣。一是司农卿韦弘机,此人为高宗修了很多宫殿,都特别宽敞壮丽。狄仁杰上奏章弹劾韦弘机引导皇帝追求奢泰,韦因此被免职。另外左司郎中王本立因为受宠,恃恩用事,也被狄仁杰毫不留情地揭露弹劾,而且狄仁杰对皇帝的说情也一点不买账,最终将他拉下了马,“一时朝廷肃然”。从六品的狄仁杰,硬是为朝廷整了一回风。当然,这也仰赖高宗对他的支持和宽容。

这时期的狄仁杰,给世人的印象是能力超强,判案如神又铁面无私,很像后来人们心目中的包公形象。这大概就是狄仁杰会被认为是“神探”的重要原因。

2.专职法官——徐有功

徐有功(640—702年),名宏敏,字有功,唐洛州偃师(今偃师)人,徐有功是国子监博士徐文远的孙子,是唐代最著名的专司审案的官吏。青年时期举明经及第。历经蒲州司法参军、司刑(大理)寺丞、秋官(刑部)郎中、侍御史、司刑寺少卿等。长期在司法任上,是唐武则天时期与酷吏斗争的一面旗帜,也是历史上罕见的一位以死守法、执正的法官、清官。《新唐史》对他有“虽十岁未见其比”之赞誉。卒年62岁。时人论日:今有功断狱,天下无冤枉人。新旧唐书有传。他死后武则天追赠他为大理寺卿。唐中宗李显登位后加赠他为越州都督(一品)头衔,并特下制书表彰:“节操贞敬,器怀亮直,徇古人之志业,实一代之贤良”和“卓然守法、虽死不移。无屈挠之心,有忠烈之议。”

【断案经历】

武则天当政时,徐有功历任蒲州司法参军(地方司法官员)、左肃政台侍御史、司刑少卿(大理寺司法官员)等官职。

在蒲州任司法参军期间,其政绩已十分突出。史书上称赞他“为政宽仁,不行杖罚”。当地百姓和官吏都称他为“徐无杖”。那么“徐无杖”又是什么意思呢 ?徐有功审判一切案犯时,都“力求宽仁,从不轻易动用刑讯,也不轻易判人笞杖刑”,而用传统的仁义道德去教育启迪案犯悔悟自新。在他的感化下蒲州各地民风大改。徐有功3年任满,竟没有一次在审判案犯时用了杖罚的。因而“徐无杖”之名也就越传越响,传到了京城长安。永昌元年 (689 年) 徐有功就被宣诏进京,担任起了司刑寺丞的重要职务,负责复核司刑寺的判决,并能参与大案的审理。

永昌元年唐高宗去世,武则天以皇后身份临朝执政,继而她又“革唐命” 自称“圣神皇帝”。徐有功就是在这一复杂的政治背景下,上任至司刑寺的。当时,酷吏恣横,构陷无辜,严刑峻法,朝野震恐,莫敢正言。独徐有功犯颜护法,三次被罢官,但矢志不渝,由此蒙他护救的百姓有数十多家,许多死刑重罪,常获免死,天下称颂他为仁人。又曾经力争李行褒案,罪不应诛及亲族,酷吏周兴奏有功故意救出反叛众囚,应当处斩,武后只免其官,不久因念有功用法公平仁恕,擢升为殿中侍御史,朝野远近闻知,莫不相贺。

他在司法任上约15年,审案卓然守法,虽死不移。其就有三次被控告死罪( 其中一次改为流放) ,而他却泰然不忧;三次被赦也不阿谀逢迎,仍然矢志不渝,二次罢官,复出后仍又一心执法守法,“将死,泰然不忧;赦之,亦不喜”,连武则天也被他的忠贞和勇气所折服,待她坐稳了帝位后,又将在流放的徐有功召回起用任司刑寺少卿)。他任法官前后执正大案六七百件,救人数以万计。他既不为己谋利,也不为君主之私欲所动摇,他守的是公天下之法,无私念之法,正因为他是一位守正不阿清官,才能在种种诬陷冤告中傲然挺立,使频频弹劾、推审他的酷吏,在他身上也找不到他与案犯有什么特殊关系。公正、忠诚、无私、才干和勇气,是徐有功成为古代最优秀法官的主要原因,因此受到了历代人民的拥护和爱戴。时人赞颂徐有功“听讼惟明,持法惟平”。

3.刚毅清正——寇准

莱国忠愍公寇准(961-1023年),字平仲。汉族,华州下邽(今陕西渭南)人。北宋政治家﹑诗人。寇准以甲科进士入仕,先授大理寺评事、知县事,后多次擢升,直至参知政事、同平章事。为官清廉,不拘节微而善谋大事,在地方以民为本,政绩卓著;寇准辅佐宋太宗、宋真宗两朝,以刚毅清正之风垂范后世,以拯时救世之才报效国家,是一位洞察密机、善断大事的良相,为北宋著名政治家、彪炳青史的名相。

【断案经历】

太平兴国五年(980),寇准19岁,考中甲科进士,殿试得中,诏授大理寺评事,先后任巴东(今湖北省巴东县)知县、成安(今河北省成安县)知县。

寇准因德才兼备,政绩突出,受到宋太宗赏识,22岁便升任成安知县。当时漳河不断泛滥成灾,宋辽战争频繁,丁役、赋税日益繁重,蝗灾时有发生,地主豪绅对百姓敲诈勒索,民不聊生。他到任后,诉状如雪片飞来。寇准目睹现状,决定对多年积案尽快处理。

任知县期间,对属下衙役要求严格,不准他们横行乡里,搜刮民财,鱼肉百姓,严格按照朝廷的明文规定征收赋税和徭役。为了防止属下不法之徒巧立名目,额外增收,以饱私囊,他令人把县中应当纳税、服役者的姓名、住址等项,写在纸上,张贴在城门中,公布于众。老百姓见寇准执法公正,为政清廉,体察民情,爱民如子,都深受感动。凡是应该缴纳赋税者,无不如数按时送交,从不拖延时日。

真宗即位以后,寇准不久即得到了升迁,任尚书工部侍郎。后来,又出任地方官,去凤翔做知府,治理一方百姓。当然,寇准又以出众的才能,刚直的个性,方正的为人,赢得了当地民众的一致称赞。有一年,真宗巡察民情来到大名府,听说寇准在民间声望很高,爱民如子,断案如神。就把寇准召到行在,真宗问及当地的政事民情,寇准如数家珍,对答如流,而且很有政治眼光。真宗很满意,就调寇准进京并且权知开封府。

开封府掌管京师的民政、司法、捕盗捉贼、赋役、户口等政务。历来以公正无私闻名。宋太宗赵光义、宋真宗赵恒、宋钦宗赵桓三位皇帝登基前均曾执政于开封府;寇准、欧阳修、范仲淹、苏轼、司马光、苏颂、蔡襄、宗泽等一批杰出的宋代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及军事家均曾先后主事开封府。他们公正廉洁、不畏权贵,给后人留下了许多脍炙人口的故事和传说。在宋代,平民有冤无处申的时候,往往想到开封府。因此,这次让寇准权知开封府,既是对寇准的磨练,以期有更大的作为,更是对寇准的信任。寇准到任以后继续发扬自己的长处,捕盗抓贼,办案如神,公正廉明,被人誉为“寇青天”。

4.法医鼻祖——宋慈

宋慈(1186-1249年),字惠父,汉族,建阳(今属福建南平地区)人,中国古代法医学家,中外法医界普遍认为正是宋慈于公元1235年开创了“法医鉴定学”,因此宋慈被尊为世界法医学鼻祖。宋慈所著《洗冤集录》是世界上最早的法医专著,在中国元、明、清三朝是刑、法官必读之书,先后被译成法、英、荷等多种文字。

【断案经历】

嘉熙三年(1239年)升任司农丞知赣州。次年,提点广东刑狱,发现所属官员多不履行职责,有拘押数年的案犯,都未理清曲直。于是制订办案规约,责令所属官员限期执行,仅8个月,就处理了200多个案犯。移任江西提点刑狱,为赣民作主,严办违法的盐贩。

淳佑五年(1245年),转任常州知州,议重修《毗陵志》,开始编辑洗冤录资料。任满,转任广西提点刑狱,巡行各部,雪冤禁暴,虽偏僻恶溺处所,亦必亲往视察。宋慈廉政爱民,执法严明。尤其是“于狱案,审之又审,不敢萌一毫慢易心”。

淳佑七年(1247年),任直秘阁、湖南提点刑狱使。是年冬,撰成《洗冤集录》。

南宋淳佑八年(1248年),任宝谟阁直学士,奉命巡回四路,掌管刑狱。听讼清明,决事果断。

宋慈廉政爱民,执法严明。尤其是于狱案,‘狱事莫重于大辟(死刑),大辟莫重于初情,初情莫重于检验’。这是《洗冤集录》序里的开头语。告诫一切司法人员都要严肃认真地对待自己的职业。因为法医的检验决定人的死生,一定要‘审之又审,不敢萌一毫慢易之心’。一切公务,犹亲自审查,一丝不苟,慎之又慎。

民命为重,实事求是。当时州县官府往往把人命关天的刑狱之事委之于没有实际经验的新入选的官员或武人,这些人易于受到欺蒙;加之其中有的人怕苦畏脏,又不对案情进行实地检验,或虽到案发地点,但“遥望而弗亲,掩鼻而不屑”,因而难免判断失误,以至黑白颠倒,是非混淆,冤狱丛生。

身为刑狱之官,宋慈对这种现象深恶痛绝,强烈反对。他在听讼理刑过程中,则以民命为重,实事求是。他说:“慈四叨臬寄(执法官),他无寸长,独于狱案,不敢萌一毫慢易心。”他尤为重视对案情的实际检验,认为:“狱事莫重于大辟,大辟莫重于初情,初情莫重于检验。盖死生出入之权舆,幽枉曲伸之机括,于是乎决。”意思是说,“大辟”即杀头是最重的刑罚,这种刑罚则是由犯罪事实决定的,而犯罪事实必须经过检验才能认定,所以检验的结果往往是生死攸关的。

宋氏的求实求真精神还表现在对尸体的具体检验方面。检验尸体,即给死者诊断死因,技术性很强,在一定程度上难于为活人诊病。不仅要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而且必须具备深厚的医药学基础,把握许多科学知识和方法。儒者出身的宋慈,本无医药学及其他相关科学知识。为弥补这一不足,他一方面刻苦研读医药著作,把有关的生理、病理、药理、毒理知识及诊察方法运用于检验死伤的实际;另一方面,认真总结前人的的经验,以防止“狱情之失”和“定验之误”。在多年的检验实践中,力求检验方法的多样性和科学性,在此方面可谓不遗余力。仅从流传至今的《洗冤集录》一书来看,其中所载检验方法之多样、全面,其精确度之高,都是前无古人的。这也是书中科技含量较高的、最精彩的内容。

5.刚直不阿——海瑞

海瑞(1515-1587年),字汝贤,号刚峰,汉族,广东琼山(今属海口)人。少年从教时被称为海笔架。身历嘉靖、隆庆、万历三朝,一生刚直不阿,清正廉明著称于世,被后人誉为“海青天”、“南包公”,与宋代包拯齐名。以直廉刚正著称,人称“海青天”。

【断案经历】

明世宗嘉靖二十八(1549)年举人,参加会试时上书《平黎策》,欲开道置县,以靖乡土。授南平教谕(无品级),升淳安知县(正七品)。

海瑞在淳安的一项被人称颂的政绩,就是重视刑狱,办案注重调查研究。因为他断判了许多冤案,在严州府属县颇负青天之名。因此,严州府各县遇有疑难案件,也移到淳安县处理。如《徐继人命参语》、《邵守愚人命参语》、《胡胜荣人命参语》、《吴万人命参语》等多件记录,说明海瑞办案十分认真,人命关天的案件,绝不敢疏忽从事。

隆庆三年(1569年)调升右佥都御史,他一如既往,惩治贪官,打击豪强,疏浚河道,修筑水利工程,并推行一条鞭法,强令贪官污吏退田还民,遂有“海青天”之誉,深受百姓的爱戴。后被排挤,革职闲居16年之久。

万历十三年(1585年),重被起用,先后任南京吏部右侍郎、南京右都御史,力主严惩贪官污吏,禁止循私受贿。

7.廉吏第一——于成龙

于成龙(1617-1684年)字北溟,号于山,清代山西永宁州(今山西省吕梁市方山县)人。谥“清端”、赠太子太保。于成龙明崇祯十二年(1639年)举副员,清顺治十八年(1661年)出仕,历任知县、知州、知府、道员、按察使、布政使、巡抚和总督、加兵部尚书、大学士等职。在20余年的宦海生涯中,三次被举“卓异”,以卓著的政绩和廉洁刻苦的一生,深得百姓爱戴和康熙帝赞誉,康熙二十年(1681年),康熙帝亲自召见,赐予他白银千两、御马一匹,亲自赋诗一首表彰其廉能,并称赞他为“清官第一”。

【断案经历】

清顺治十七年(1660年),时年44岁的于成龙,接受清廷委任,到广西罗城担任县令。当时罗城地处偏远,加上久经战乱,县城人口稀少。于成龙在当地建立保甲制度,严惩盗贼,治安逐渐稳定后,由于当地的人力不足,招募流民以恢复生产。另外还动员百姓修建民宅、学校和养老院、救济院,使百姓接受教育,穷人和孤寡老人能有所养。深得民心后,又以刚柔并用的方法,解决地方豪强欺压百姓的行为。三年内,罗城出现百姓安居乐业的景象,于成龙因为政迹卓著被举荐为“卓异”。

康熙八年(1669年),于成龙升任为湖广黄府同知,当时黄州治安问题严重,影响地方安定和居民生活。为了了解盗情,他多次微服访查,了解情况后,将地方上的盗贼一举抓获,对待案犯,于成龙主张慎刑,以教育为主,采取“宽严并治”和“以盗治盗”的方法,成效明显。于成龙在词讼、断狱方面,精于从细节上发现问题,常微服私访,体察民情,秉公处理地方上的疑案、悬案,使许多错案得到平反,于是百姓称呼他为“于青天”,于成龙因为政迹卓著再度被举荐为“卓异”。

康熙十七年(1678年),于成龙出任福建按察使。当时清廷为了对付台湾郑氏的抗清势力,实行“海禁”政策。地方官员不顾连年兵祸,时常以“通海”罪名屡兴大狱。他得知此事后,对这些案件提出重审,在他的力争和主持下,先后有千余名无辜百姓获得释放,于成龙因为此事第三度被举荐为“卓异”。

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于成龙升任两江总督,任职之初仅辖江南两省,江西总督由董卫国担任,据悉于出任两江总督的消息传出,南京布价急速上涨,“金陵阖城尽换布衣。即婚嫁无敢用音乐,士大夫减驱从,至有惊恐喘卧不能出户者,……奸人猾胥各鸟兽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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