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院霸王条款怎么举报他「影院复工啦如果遇到霸王条款可以这样维权」

时间:2022-12-27 00:37:41阅读:3350
7月19日,山东省电影局下发通知,根据国家电影局《关于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有序推进电影院恢复开放的通知》部署要求,经山东省委、山东省政府同意,山东省电影院在各项防控措施有效落实到位的前提下,于7月20日…
  • 国家话剧院著名国家一级演员。曾在《红色摇篮》、《井冈山》、《开天辟地》等三十多部…

7月19日,山东省电影局下发通知,根据国家电影局《关于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有序推进电影院恢复开放的通知》部署要求,经山东省委、山东省政府同意,山东省电影院在各项防控措施有效落实到位的前提下,于7月20日有序恢复开放营业。

等了大半年的电影院终于开门啦!

大家是否有想要在电影院观看的影片呢

先别急

疫情还未完全过去

大家还是要保持警惕

先来看看观影前需要注意的点吧!

注意事项

1

电影院全部采取网络实名预约、无接触方式售票

实行交叉隔座售票,陌生观众间距1米以上

2

3

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影厅内原则上禁止饮食

电影开场前需要登记观众信息、检查体温

4

看完了这些注意事项

以下这些情况也一定要引起注意!

在生活中,

我们偶尔会在电影院遇到

“禁止外带饮料”

“看3D电影要自费购买3D眼镜”等情况

其实这些都属于“霸王条款”

对于此类行为

我们一定要引起注意

霸王条款

我们先来看看什么是“霸王条款”?“霸王条款”是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格式合同、通知、声明等,会进一步加重消费者责任,限制消费者权利,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在电影院,常见的“霸王条款”有:“如有遗失概不负责”“禁止外带饮料”“未寄存财物被盗责任自负”等。

总的来说,“霸王条款”是经营者逃避责任,将后果推给消费者的违法行为,对于这一类行为,消费者要引起注意。疫情期间,影院原则上禁止饮食,观众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所以不会有强制性的饮食消费行为,观众务必不要在影院进行饮食。如遇到强制购买3D眼镜、物品遗失概不负责等情况,应及时维权,拨打政府服务热线12345投诉举报。

那么这些“霸王条款”违反了哪些法律呢?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九条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第二十六条 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四十条 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十三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影院虽然已经开门,但特殊时期不可松懈,检察君提醒各位观众一定要带好口罩,与陌生人保持一定的距离,在影院禁止饮食。同时,也要谨防“霸王条款”的情况,一旦发生强制性消费的行为,可以先和商家协商解决。如果商家拒不承认存在“霸王条款”或拒绝协商的,消费者可以向消费者协会反映情况,或者进行投诉举报,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后,祝大家都能在电影院看到期盼已久的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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