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中国军人滞留国外75年他说我就是死了也要到祖国

时间:2022-08-12 01:55:18阅读:4783
抗日战争刚刚爆发的时候,侵华日军甚至提出了要争取在三个月的时间里将整个中国拿下,但是,在中国军民一次次顽强抵抗下他们的计划只能不了了之。在这些日本人看来,中国之所以能撑这么长的时间并不是由于中国的军民…

抗日战争刚刚爆发的时候,侵华日军甚至提出了要争取在三个月的时间里将整个中国拿下,但是,在中国军民一次次顽强抵抗下他们的计划只能不了了之。在这些日本人看来,中国之所以能撑这么长的时间并不是由于中国的军民,而是完全得力于英国、美国在暗中对中国的援助。

所以,他们逐渐开始改变了策略,放松了在中国战场上的正面进攻,转而开始对南洋地区开始疯狂掠夺,这样做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掠夺资源,他们的主要目的就是要在南洋地区扰乱英美这些国家,一达到不能给予中国的援助的目的。

一九四一年,日本人加紧对东南亚地区的侵略,他们这回将缅甸作为侵略的目标。

一九四二年三月中国军队开始进入缅甸境内抗击日寇,这也就是中国远征军的由来。一直到战争结束,中国的远征军一共收复大小城镇五十余座,收复失地面积越达八万平方公里,歼灭日军五万余人。但是,我们的远征军也为此付出了很大的代价,伤亡官兵将近七万人。

而远征军中的一位老兵竟然滞留在当地长达七十五年,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这名老人名叫李光钿,一九二二年出生在云南省宣威市的一户贾姓人家。他本来的原名叫做贾崇康,父母给他取这个名字就是希望他能够健健康康的长大,只可惜,当时正值战争年代加上云南地区连年灾荒,他的父母实在无力抚养家里的五个孩子,所以,将他送给了邻村一户姓李的人家,到了那里李光钿才有了读书念字的机会,才真正的走进了校园里。

后来抗日战争爆发,他受到“一寸山河一寸血,十万青年十万军”的感召,想到国家有难,读书人也应该为祖国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于是,李光钿便和身边的同学一起参军入伍,一起到曲靖去参加训练。一年之后便加入了第七十一军,一九四四年在战场上负伤就留在了当地。谁知道这一留竟然让他在异国他乡漂泊了七十五年,当时日本人战败撤离,他也就成为了当地的流民,失去了和组织的一切联系,成了“最后一个”。

他只能留在当地寻找机会回到祖国,巧的是,在异国他乡他竟然还遇到了一个因为战乱而逃到当地的云南女子,他们两个同为天涯沦落人,所以倍感亲切。之后便在当地结婚生子,一共养育了一个儿子三个女儿,李光钿无时无刻不在怀念着自己的祖国,至此,他让自己的孩子都进入了当地的华人学校,接受中式教育。

这几十年里,这位老人一直不愿意加入缅甸的国籍,他总是盼望着能够有一天回到自己的祖国,为此他背负着高额的居住税,受到当地政府的歧视。李光钿的儿子李玉明记得,一家最艰苦的日子,是在上世纪九十年代。缅甸的暂住证分区域,他们一家拿的暂住证,只能在伊诺瓦底江北岸活动,而北岸政局动荡,民族地方武装割据,一家人东躲西藏,朝不保夕。

一九九零年的时候,有幸的是,在一位华人的帮助下李光钿曾偷偷地回到中国一次,他在自己母亲的坟前长跪不起痛哭流涕,因为自己的妻子仍然留在缅甸并且身患重病,李光钿不得不再返回去。当缅甸当局问到他如何定义自己的身份时,李光钿扬起手挥了挥,告诉他们:“我们是客人,是在缅甸作客,我就是死了,也要将骨灰埋在中国。”

十九年后,这位老人在很多华人的帮助下才再次获得了回国的机会,然而,由于他的身份问题,经过了重重阻碍才进入中国境内。他向人们表达了自己全家人渴望重新回到祖国定居的想法,希望大家能够想办法帮他早日实现这个一辈子的梦想。可喜的是,这次回家他和儿子一起并在老家居住了八天,还将补办了户口本等相关证件,有关部门的负责人也开始着手为老人处理回国的相关事宜。

等到老人全家再次回到祖国的时候,时间已经到了二零一五年,九十三岁高龄的李光钿老人带领着全家人再一次来到其母亲的坟前上香,老人激动不已,嘴里不断地念叨着:“我回来了,我回来了!”在外漂泊了整整七十五年的远征军老兵终于又回到了自己梦寐以求的祖国,无论如何这都是一件值得庆贺的大好事!

活得最长久的李光钿,如今也免不了把以前的事儿过电影一样想一遍。他告诉儿子李玉明,自己记忆最清晰的是,小时候学校后面有个钓鱼的水塘,宣威山中有个石洞,他常和同伴在那儿玩耍。

... ...

如此漫长的岁月过来之后,他最常咂摸的就是这些,童年的快乐,和家乡的山山水水。

湖南株洲女童滞留电梯找家长时从8楼坠亡,你觉得责任在谁?

其他的不敢肯定,首先家长在这件事中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正常人都知道,三岁小孩不管是乘坐直梯还是扶梯,都要由大人牵着手行走,就是为了防止突发的意外事件。

而株洲的这个三岁小姑娘,虽然后面跟着外婆和外曾祖母两个人,但并没有起到相应的监护作用。

从监控视频来看,在电梯门打开后,小姑娘一溜烟跑了进去,后面步履蹒跚往里走的可能是她的外曾祖母。

电梯门的右边有一男士,左边好像也有人,只露出半个塑料袋,大概率可能是小女孩的外婆。

小女孩外曾祖母明显年事已高,自己走路都非常吃力,当老太太走到电梯门口时,电梯门正好在关闭。

可以看到,外面的两个人并没有帮忙重开电梯门,这位男士可能是外人,自身并不负有开门的义务和责任。

而左边貌似小女孩外婆的人,也没有采取相应的措施,最起码在老太太进电梯前,应该用手摁着电梯按钮。

大家都知道,老太太行走的那个速度,自己坐上电梯的难度很大,必须要有人先进入按住按钮,才能让老太太进。

不知道视频中出现的老太太和小女孩,谁有能力监护照看谁?外婆在这个过程中,没有尽到任何监护责任。

在电梯门关闭后,小女孩显得很着急,下意识去按了两次楼层按钮,电梯在4楼停下,小女孩跑出去后又进来。

她显然是在找外曾祖母和外婆,发现没人后又赶紧跑进来。当电梯运行到8楼后,小女孩又跑出去,悲剧就此发生。

几分钟后,小女孩从8楼电梯旁边的窗户上坠下了楼,当急救人员到来后,发现小女孩早已经没有气息了。

小女孩父母随即报警,他们承认自己负有一定的监护责任,但他们还认为开发商与小区物业也负有一般责任。

小女孩父母给出两个理由,一是每层楼的这个小窗子都是打开状态,有安全隐患,因此物业要对此负责。

二是这个窗子的窗台设计太低,不能有效阻止小孩攀爬,因此开发商应负责任。

那么,这个责任到底怎么来界定呢?

按照相关规定,楼层窗台的设计高度应不低于90cm,这就是窗台到地面的最少距离。而事发窗户的高度为92cm。

从设计角度来讲,这个高度是不存在设计缺陷的。

再看这个窗户性质,如果窗户所在位置属于公共区域,则窗户是可以开启的。如果处于半公共区域,则需要加护与关闭。

但据现有信息来看,这个窗子可能处于公共区域,但是否能一直开着,目前还没有找到这方面的具体规定。

如果几方无法协商出结果,那么就需要走法律程序,物业有没有责任,就得法院来裁定了。

但可以肯定的是,开发商应该没有责任,窗台高度是符合相关规定的。

这件事可参考去年的一起类似裁决,当时北京的6岁小女孩在楼道玩耍时,通过凳子爬上窗户后坠亡,家属向物业索赔。

最终法院认为,涉案窗户不存在明显安全隐患,家属未能制止孩子危险动作,遂驳回了家属67万的赔偿请求。

在本事件中,三岁小女孩更需要家属的贴身监护,然而我们在视频中只看到了走路都困难的外曾祖母。

她显然不具备看管三岁小孩的能力,报道中说的小女孩外婆,视频中并未看到,在整个事发过程中,小女孩全程无人看管。

父母怎能将3岁小孩交给没有看管能力的外曾祖母?就算是交给了外婆,那外婆当时在哪里?为何不牵着小孩?

其实现在说这些已没有多大意义,家长没有尽到监护责任,要承担事件的主要责任,甚至是全部责任。

至于物业是否有责任,就看法院如何来界定了,争议点应该是窗户能否开着。大概率孩子家属可能要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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