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内设机构及职责规定,国家广电总局内设机构
办公厅。负责文电、会议、应急值班、机要、档案、督查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公开、新闻发布、保密、信访、机关安全保卫、建议提案办理和机关财务等工作,指导机关后勤服务管理和政务信息化工作。
政策法规司。研究起草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重大政策、法律法规草案和规章,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重大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涉外法律事务、普法宣传等工作。组织协调行政审批工作。
宣传司。指导、协调广播电视全国性重大宣传活动及重大突发事件报道和应急播报。指导全国广播电视节目的创作生产。指导、监管全国重大理论文献片、纪录片、电视动画片的创作生产和播出。
电视剧司。承担电视剧制作的指导、监管工作,组织审查国产电视剧、引进电视剧和对外合拍电视剧(含动画片)的内容。指导、调控电视剧的播出。
传媒机构管理司。承担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广播电视节目传送、有线电视付费频道、移动数字电视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广播电视节目评价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司。指导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发展和宣传。对信息网络和公共载体传播的视听节目进行监管,审查其内容和质量,承担节目应急处置工作。指导网络视听节目监管体系建设,组织查处非法开展网络视听节目服务行为。
媒体融合发展司。拟订广播电视重大改革措施,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协调推进三网融合,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创新融合发展。管理发放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承担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的审批工作。
科技司。拟订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科技发展政策、规划、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广播电视科技创新和重大科技工程项目攻关。负责广播电视技术质量监督,指导广播电视技术计量检测和技术成果应用转化工作。
安全传输保障司。拟订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和监测监管网的规划,推进广播电视有线、无线、卫星等传输覆盖体系建设。负责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监督管理和技术保障工作,指导、监管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工作。指导、推进国家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拟订广播电视有关安全制度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国广播电视有线、无线传输设施和电台、电视台等重点单位安全保护工作。
规划财务司。研究拟订广播电视事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行政单位和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负责预决算、国有资产管理、基本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及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广播电视统计工作。
公共服务司。指导、推进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并实施监督。协调推进广播电视“户户通”、边疆和少数民族等地区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节目译制制作等重大工程。承担总局扶贫工作。
国际合作司(港澳台办公室)。组织开展广播电视对外及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走出去工作。承担广播电视节目的进口、收录和管理工作。监管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和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落地与接收。
人事司。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工作。承担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职业资格和网络视听从业人员管理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纪检工作,承担总局内部巡视工作。
离退休干部局。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广电总局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首先,广电总局是电影和电视领域的国家管理部门,审批县级以上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电影、电视剧制作单位的建立和撤销,这个职责非常重大的。其次,广电总局还需要进行审查在广播电视中播出的电影、电视剧及其他节目的内容和质量,很多导演制作的电影和电视剧在审查时,都无法通过,是因为里面的内容过于血腥,从而无法上映。
之后,广电总局还需要发放和吊销电影摄制、公映许可证和电视剧制作、发行许可证,这些证件都是需要去光电总局去办的,没有这些证件,是无法发行电影和电视剧的。
广电总局还需要组织推进广播电影电视领域的公共服务,组织实施广播电影电视重大工程,这个职责是非常艰巨的,广播电影电视的发展,主要就是靠广电总局来推广的。
最后,广电总局还需要研究并起草广播电影电视事业管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法律、法规草案,这些草案之后会行程规章制度,从事这方面工作的人员都需要遵守这些规章制度。
广电局是什么东西?
广电局的工作内容有:1、负责拟订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宣传的方针政策,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2、负责起草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著作权管理的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政策、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3、制定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的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
4、依法负责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统计工作;
5、负责全国新闻记者证的监制管理;
6、推进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与科技融合,依法拟订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和行业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广播电视局是行政单位,全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是管理规范当地广播电视相关行为的。一般其下属会成立广播电视公司,而两者往往由于历史管理等问题,存在密切关系。就广播电视局而言,其只是一个广播电视行业的行政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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