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底线是真实改编的吗「谁说底线无底线真人改编需要授权吗」
谁说《底线》无底线?“真人改编”需要授权吗?
由最高人民法院指导的当代法治题材剧《底线》在长假期间热播出圈,剧中“主播直播猝死案”、“雷星宇杀人案”、“喝酒致死案”、“校园霸凌案”等案件全部源于真实案例改编,成为很多观众追看热议的话题。
为增加艺术性和冲突性,进行“演绎创作”是必不可少的,其中“货拉拉案件”真实案件发生在四车道城市道路上,附近有派出所、有监控,剧情则“演绎”为一条黑暗、杂草丛生的小路;此外,还增加了司机“仇富”、手机搜索“如何让人不知不觉地死去”、司机家属给法官下跪、律师教唆行贿,父亲患癌、为父亲配制药品芬太尼等等“演绎”情节,在观众带入“货拉拉案司机”热议剧情的同时,当事人及其家属也频频在微博发声表达不满。
本期我们围绕“真人改编”影视剧是否须授权以及影视公司如何防范侵权法律风险相关问题进行介绍。
1、当事人对于“真实事件”是否享有著作权?
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是“作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作品必须是在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且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人类的智力成果。因此,无论“真实事件”或者“原型人物”,都不能构成“作品”,也就谈不上著作权,自然“原型人物”对发生于其身上的“真实事件”也不享有著作权法上的改编权。
2、“真人改编”是否必须获得当事人授权?
“真实事件”不存在著作权,当影视制作公司以真人故事取材创作影视剧时,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要求创作前必须取得“真人”同意的规定。理论上而言,一部改编自真人真事的剧本,如果并未体现“真人”的肖像或其他隐私,也不存在任何侮辱或诋毁的情节,那么即便没有“真人”的授权,也完全合法,并且任何人都可以该事件为素材进行创作。
3、“真人改编”影视剧可能面临哪些法律风险?
“真人”对于“真事”虽不享有著作权,但毕竟是真实发生的事件、与真人有关,极易引发对“真人”人格权的侵权,因此“真人改编”过程尤其需关注在改编、拍摄时避免对“真人”的人格权产生侵权。常见的“真人”主张构成侵权的权利有名誉权、隐私权、姓名权、肖像权等。
4、影视剧制作如何防范“真人改编”侵权风险?
虽然从法律规定而言“真人改编”不需要获得“真人”的授权,但是影视制作往往是大额资金投资项目,就合规与风险控制而言,考虑到影视创作的“演绎性”,在启动前对是否需要获得“真人”授权进行评估是必要的。
在影视创作前与真人签订买断协议或授权协议,约定事件购买或授权方式、授权种类、权利使用范围、期限、转授权、以及衍生产品等具体内容,可有效防范侵权法律风险。“真人”对于“真事”虽不享有著作权,但是双方通过签署“真人真事”购买协议或授权协议,进而基于合同约定取得了相应权利并负担相应义务。
行业 · 新政《文化和旅游部关于规范网络演出剧(节)目经营活动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2022年9月21日,文化和旅游部发布了《文化和旅游部关于规范网络演出剧(节)目经营活动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通知》包括六部分内容。一是明确了网络演出剧(节)目的概念,以及与营业性演出网络直播的概念边界。二是要求从事网络演出剧(节)目经营活动应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三是提出进口和国产网络演出剧(节)目的管理要求。四是对网络演出剧(节)目内容管理提出具体要求。五是要求地方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加强行业管理,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六是鼓励行业创新发展,要求行业组织开展理论研究和行业自律工作。
《关于使用国产电视剧片头统一标识的通知》
2022年9月21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关于使用国产电视剧片头统一标识的通知》,决定自2022年9月21日起使用国产电视剧片头统一标识。各发证机关为审查通过的国产电视剧核发许可证时,应同时下发国产电视剧片头统一标识,指导电视剧制作机构下载使用。国产电视剧播出时,须使用片头统一标识,准确标注国产电视剧发行许可证号,放置于每集电视剧片头前展示。各播出机构须确保完整、规范使用。
《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内容标识标签规范》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了《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内容标识标签规范》,《电视播出节目信息即时传输技术规范》和《立体声和环绕声音频测试序列》等三项标准文件,并批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推荐性行业标准。
本期供稿律师
张建丽,高朋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主要从事企业改制、并购重组、投融资等相关公司法律业务。张建丽律师自2004年开始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积累了丰富的法律从业经验。曾就职于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熟悉影视文化传媒领域各个环节的法律问题。其担任多家影视文化传媒领域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并代理了大量的诉讼仲裁案件。服务对象涵盖国内外知名企业和机构等。
彭美阳,高朋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彭美阳律师2002年开始执业。从业期间,主要从事传媒、教育、体育和文化产业、消费与大型零售业,公司与投资,企业合规等领域相关法律业务。为多家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涉及影视制作、文化娱乐、出版发行、烟草、商业零售、能源化工、房地产、金融等众多行业和领域。代理和参与多起知识产权、商业合同、劳动人事等诉讼/仲裁案件。
王静,高朋律师事务所律师,法学和经济学双学士、法律硕士学位,自2012年通过司法考试于2021年申请执业,执业前在宁夏农垦集团任公司律师。主要执业方向为民商事诉讼和非诉法律服务,代理过众多合同、股权、劳动争议、继承等诉讼案件;参与影视制作、上市公司股份回购、债券发行以及多家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企业合规管理等非诉法律服务项目。
团队简介
《高朋影视传媒·月刊》是由高朋律师事务所影视文化传媒业务团队编撰,旨在为影视文化传媒行业的企业提供最新的行业新政、热点法律问题交流答疑。高朋影视文化传媒业务团队的所有律师均在文化娱乐行业从事法律服务十年以上,部分律师曾专职就职于该行业内的上市公司,熟悉影视文化传媒领域各个环节的法律问题。高朋影视文化传媒业务团队的律师凭借其专业的理论知识、深厚的法律素养和丰富的从业经验深得客户的赞誉,团队律师亦一直秉承高朋“人正业精”的事务所文化,致力于为文化娱乐行业的企业客户提供争议解决及综合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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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头霸王》香港电影奇妙岁月:戏仿无底线,意外造经典
近期又一部根据热门卡普空 游戏 改编的电影上线了,名字不提,但我们可以借机抛砖引玉,说下卡普空另一套热门 游戏 在电影中的表现,那就是著名格斗 游戏 《街头霸王》系列,这款 游戏 的大银幕故事,意外与槽点齐飞。
本专题分为两期,本文介绍中国香港部分,下期介绍好莱坞部分,不管哪个部分,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老文章了,升级2.0版)
《街头霸王》 ( Street Fighter,如下简称《街霸》 )初代诞生于 1987年8月30日 ,来自 游戏 界著名的“说话不算数”公司 卡普空 (capcom,被粉丝亲切的称为 卡婊 )制作,已经有着30多年的 历史 。作为全球最流行、知名度最高的格斗 游戏 没有之一 ,你也许没玩过,但一定听说过。
要知道 格斗 游戏 (FTG) 在 游戏 世界里真的不算太大众,虽然人人都能玩,去追求格斗的爽快,但其追求高操作技巧的玩法和相对单一的模式,容易培养出高手,但不容易培养粉丝。
所以说, 《街霸》 能达到如今的地位,无论是 游戏 的跨时代意义,还是年代上的机缘巧合,都证明了一款 游戏 的成功, 把不容易成为爆款的格斗 游戏 推广至全世界 ,这个要赞( 其实主要归功于1991年的《街霸2》,就是我们熟悉的8人街霸 )。
《街头霸王》系列,如今已经出到了名义上的第五作,但加上之前zero、EX、少年街霸、以及每作的加强版、终极版、冠军版等, 已经不下20多款了,俺就不跟着裹乱了。这里只是综述一下《街霸》作为一款成功的 游戏 , 用如今的热词来形容,这叫做IP ,自然会推出不同领域的改编作品,当然少不了大银幕。
最先开花的地方,是90年代的中国香港。
一切都有源头。
《街头霸王2》,最早是作为《街霸1》的升级版,虽然该作在本土反响一般,但在北美很受欢迎,因此美国运营商要求推出《街霸1》的后续产品以满足市场需求。由于开发初代《街霸》的西山隆志跳槽到了SNK(《饿狼传说》《侍魂》《格斗之王》等),所以新作开发的重任就交给了西谷亮(设计师)与安田朗(画师)手里。
新人上马导致项目一拖再拖,原本打算的《街霸89》拖了两年直到1991年才问世,由于实跟一代差距太大,安田朗也制作了各个角色背景故事,于是干脆叫成了《街头霸王2》,也就是中国玩家俗称的“8人街霸”。后来四位BOSS,也就是传说中的“四大天王”,在升级版续作中变成了可选角色,就是我们熟悉的12人街霸——《街头霸王2:四大天王》。
先来说说“街头霸王”这个译名,这个名字最早其实是山寨。
1991年,8人街霸2火遍香江,所谓“动漫 游戏 不分家”,港漫也闻声而动,很多以此为题材的漫画流行于市面。其中最著名当属玉郎集团(文化传信前身)旗下的许景琛、李中兴创作的《街头霸王》。
当年版权意识都不是很强,没有授权这个想法,而且面对风云多变的未来市场,那个时代从盗版FC 游戏 到跟风漫画都流行“先斩后奏”:
就是我们先不打招呼直接用,试水之后,假如大卖之后,我们会考虑买下版权进一步扩大市场;一旦打了水漂,我们就当不知道这件事,哪怕(日本)版权方来问责,也当没听见,反正这里是我们的地盘。
正在这种情况下,“街头霸王”这四个字就是来源于许、李跟风的港漫名字,完全自己瞎编的,没有官方授权。
但随着漫画销量节节上升,同期市场也出现了大量名为“街头霸王”的“跟风的跟风漫画”,随即玉郎集团才正式向卡普空购买版权,至此“街头霸王”不但正式的官方中文译名,而且玉郎集团还独享所有名为“街霸”漫画的累积成果,许景琛、李中兴因此名声大噪。
PS ,混乱的译名
“ 街头霸王 ”的译名通用于内地与中国香港,而我们另一个熟悉的译名“ 快打”或“快打旋风” 则是中国台湾译名,但在我们这里, “快打旋风” 则是另一部 游戏 的译名—— 《Final Fight Streetwise》 ,横版过关 游戏 ,我们熟悉的红人、白人和大壮。
但是,我们的宝岛 台湾把《Street Fighter》却翻译成“快打旋风”,而把《Final Fight Streetwise》翻译成“街头快打”,真尼玛乱!
但不要忘了,这套漫画的本质是跟风,并不是为了宣传 游戏 ,除了角色外形基本跟 游戏 剧情没有半毛钱关系,比如隆和肯两位主角,漫画里变成了玄武门第三代弟子赤龙和宾尼,大反派维加名字叫赤目司令(因为红眼睛的缘故),还是春丽的养父,而春丽与布兰卡(野人)则是一对姐弟,拳王拜森是液体金属人。。。
在那个互联网不发达的时代,拥有这样魔改剧情的漫画大行其道,一度让很多玩家误以为漫画故事就是 游戏 剧情。
而玉郎集团拿下卡普空版权之后,漫画故事非但没有改变,反而变本加厉(只是比以前在连载结束后多了正版 游戏 资讯的介绍)。
许、李二人有了官方撑腰,大展拳脚,融合了武侠、玄幻等所二次创作的招式和来自其他 游戏 、港漫中的角色大行其道,比如漫画中加入了《快打旋风》《饿狼传说》里的角色,以让漫画角色更加丰富; 游戏 中角色的各种招式也被冠以颇具东方韵味的名字,比如战虎的“电光毒龙钻”,直接照搬了《龙虎门》里的王小虎招式。
有意思的是,在漫画二创的这些剧情和招式中,出现了很多让人津津乐道的设定,比如主角赤龙(隆)的心魔,穿着灰黑色道袍与主角长得一模一样,招式相同但威力更强。最早是李中兴想引入2P角色的概念给角色换身衣服,而在漫画拿下版权之后,需要进一步拓展剧情,后来将其变成了独立的角色,还起了个名字叫“电”。
又比如肯的升级版火焰波动拳、火焰升龙拳,以及超杀版龙卷旋风脚等等招式放送。
熟悉《街霸》后续故事和发展中,上述这些都出现在了以后 游戏 中。比如“杀意隆”。而这些内容创作的时候,“12人街霸”才刚刚问世,这些都没有出现在 游戏 中,所以我们不免展开联想, 究竟是漫画创作方提前得到了卡普空的消息,还是卡普空参考了港漫的设定,我们无从考究,只是谈资。
但可以肯定的一点,卡普空作为版权方,授权之后就对作品不管不问,放任作品“野蛮成长”的态度,在90年代初期就显露无疑。也决定了后期无论是《街头霸王》还是《生化危机》,乃至如今的《XX猎人》, 游戏 跟电影基本不是一回事儿。。。
这家长也太不负责了。
90年代初,是香港电影最火爆的时刻。漫画火了,大银幕也接踵而至。
《街霸》的第一次大银幕之旅,诞生于 1993年 ,但这部电影却不是一部关于“街霸”的作品,只是用了街霸的元素而已,就是成龙的 《城市猎人》,一部极为另类的作品 。
虽然中文译名是来源于山寨,但《街霸》在香港电影中的首次大银幕之旅, 却是实实在在地买了版权的 。
因为《城市猎人》却是跟北条司买下了版权,这在那个年代的港台电影可不多见哦,像徐小明拍《海市蜃楼》就没跟倪匡买版权,片中的人物都改了名字,这事儿被告知倪匡后,倪大侠回应: "哈哈哈哈,你拍完了还要告我一声,怎么会有这么傻的人!"
PS,当时主演成龙还见到了北条司本人,并合影留念,而作为成龙粉丝的北条司,也手绘成龙与王祖贤的画像作为回馈。
在王晶去日本购买电影版权的时候,也一道把街霸的“版权”也收入囊中,本来是两回事,却阴差阳错出现在同一部电影里,于是就奉献了那段著名的5分钟大乱斗。
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虽然是恶搞,但 这段内容是大银幕上最接近《街霸》的一次,也是唯一一次!
成龙反串春丽 的造型,又著名又有趣,那种反差萌特别带感。
搓澡大汉 本田 ,我当时甚至都没认出来这也是成龙,只是觉得形象不错,就是有点瘦,而且关于这个角色,还有个有意思的地方,就是该角色的英文名字 "Honda(本田)”,改成了"E. Honde" 。原因很简单,当时成龙与三菱 汽车 有着赞助合同,而三菱的最大对手就是本田。。。。
虽然只是同名,但日本人在这方面也比较忌讳,所以干脆就把角色名字改了。
饰演 黄毛阿ken 的,是英国跆拳道黑带高手 盖瑞·丹尼尔斯 。
这位后来演过不少动作片,但最著名的还是几部改编自日漫或 游戏 的作品,包括那部雷到掉渣的真人版 《北斗神拳》 ,这位是主角健次郎
还有改编自 游戏 的 《铁拳》 ,这位演Bryan Fury
包括客串的 “软硬天师” ,在前半部分那场舞厅聚会时演唱的 《老人院》 ,歌词里都有《街霸》的内容:“ 四蚊一铺街机乱甘打打打凹咗,Ken哥将军手刀射错咗 。”
那个时候的香港电影就是这样, 看到商机和热点马上就会跟进,极致的 娱乐 化 。不过如 《城市猎人》 正儿八经的走版权程序的,在香港电影里还真的不多见。这就是该片另类的地方。
另一个另类之处,就是成龙与王晶的合作。
成龙与王晶在《城市猎人》之后再也没有合作,据说两人闹得拍片时闹得很不愉快, 包括期间所有的打斗戏成龙甩开王晶,自己独立执导。
后来王晶导演了《鼠胆龙威》,期间就有一种说法,认为《鼠胆龙威》是王晶拿来嘲讽成龙的,相传成龙看过之后也大为恼火。
不过这一切都是坊间传闻,未得到当事人证实。王晶在回忆录《少年王晶闯江湖》里,表示,自己与成龙拍《城市猎人》时相处了半年,对其带着肯定和赞誉之情的;而成龙也多次表示《城市猎人》在自己生涯里是很特殊的作品,但两人再也没有合作却是实锤。
这部电影在1993年1月16日公映,与周星驰的《逃学威龙3之龙过鸡年》同档期开画,两部王晶作品同日PK,最终《城市猎人》以3070万港币位列年度第4位,而《逃学威龙3之龙过鸡年》票房2500万位列年度第8位。
表面上成龙“击败”星爷,但考虑到《城市猎人》又是买版权又是大制作,成龙拍戏时还肩膀脱臼,按照成本计算,对比王晶完全“戏仿+恶搞”《本能》的《逃学威龙3》,在本土谁胜谁负真不好说。
但在海外,《城市猎人》则非常出名,毕竟有着成龙和IP的金字招牌,但评论界对该片褒贬不一,引用IGN对该片的评论就可以说明问题:
“失败的改编作品,成功的成龙电影”。
本来是说街霸,结果拐到了《城市猎人》,索性多说两句,北条司的访谈,谈到了关于这部电影的看法:
同年王晶的另一部 《超级学校霸王》 ,可就不管你版权什么的了 ,完完全全的山寨作品,但效果很不错的哦!
还记得王晶去日本卖版权的事情吗,其实王晶在 《城市猎人 》之前就打算搞这部,而且真的打算正式要买版权,要拍一部《街头霸王》电影版。
结果被人家捷足先登,卡普空已经先把版权卖给了好莱坞,让王晶碰了一鼻子灰 。不甘心的王胖子,搞下来角色形象权,在不得已的情况下用在了 《城市猎人》 里,所以就有了史上最经典的街霸电影段落。
但向来贼不走空的王晶,街霸电影还是要拍的,因此他拿出了香港电影最擅长的一招—— 戏仿 。
从电影片名,到故事再到角色,都跟原版 游戏 不一样,但观众肯定能够对号入座。角色形象上类似,招式的类似,还有含沙射影的调侃,这是香港电影的长项啊,尤其是当年正是王晶手热的时候, 娱乐 效果也是满满。
所以从某种程度上来说, 《超级学校霸王》 算是有史以来第一部 《街霸》 电影版,尽管是擦边球。
电影的阵容也是相当耀眼,如日中天的 四大天王来了仨,独缺黎明。
原本王晶想让“四大天王”都在《超级学校霸王》中集结,无奈黎明一直不合拍,他那时候很不喜欢“四大天王”这个称号,因此王晶只能让黎明出现在了 《城市猎人》里, 到最后《超级学校霸王》中只出现了刘德华、张学友和郭富城(他只愿意客串)。
但“黎明”也以另一种方式在本片里“友情客串”,也算是王晶的鬼主意。
郑伊健、任达华、邱淑贞、张卫健、苑琼丹、杨采妮、许志安、卢惠光、周比利 等当时新老港星荟萃,这个阵容放到如今,也是相当耀眼。
记得 张学友和郑伊健 在便利店里的打斗格外精彩。
最 搞笑 的就是陈百祥饰演的老师,打赌输了吃了话筒还要吃桌子: “还是大理石的啊! ”
所有角色都在信息上打了擦边球,唯独 郭富城饰演隆 ,几乎一模一样,形象极佳,可惜只是客串,首尾登场。
故事模板基本上是 《逃学威龙》+《终结者》 的结合体,当时两大最时髦故事模板被王晶用了个遍。而且不单单是街霸,还有 《七龙珠》 和 《哆啦A梦》 的桥段。
张卫健+许志安+杨采妮 的人设,直接来源于 《哆啦A梦 》,后来张卫健还变成了 《龙珠》 里的孙悟空。
而且还有刘德华与邱淑贞上演的 《超级马里奥》 的桥段,形象上完爆好莱坞那部买了版权的同名电影版。
这是当年香港电影为了 娱乐 效果“ 不择手段”的效果,无视版权的戏仿和模仿 ,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山寨,假如电影中的角色和桥段都有版权的话,那版权+制作费就海了去了。
回想起来,那个时候不少戏仿作品,比如郑伊健、古天乐的 《男儿当入樽》 就是《灌篮高手》的山寨,还有中国台湾的 《新七龙珠》 。
也是同期,叫 《街头霸王》 的电影有好几部,但内容跟 游戏 没有半点关系,完全是剥削价值作品,标题党而已。
恰恰是这样无节制的 娱乐 ,造就了香港电影最辉煌但很短暂的时代。
明天继续好莱坞部分,关于春丽,我还是喜欢邱淑贞版。
底线是真实事件改编的吗
底线是真实事件改编的,本剧讲的是新时期法制人们在司法路上持续发展,阐释人民法官使命担当故事.星城区老百姓法院立案庭庭长方远。
与榕集县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宋羽霏同是星城区老百姓法院副院长张伟民的弟子,师徒三人将青春年少与激情都奉献给了我国的司法工作。
如今,方远的爱徒兼法助周亦安也刚变成员额法官,从前的师徒团,现分散化到不同类型的审理职位,再次绽放光芒。人民法院调研室的年轻女干部叶芯忽然抵达,让星城法院拥有更多转变。
这三代法院人,在一宗宗案例中,弘扬着法院帮传带的优良作风,她们始终秉持着司法、社会道德、人的本性自己的底线.方远:星城区老百姓法院立案庭庭长。
没架子,行走弓着背,挎着个保温水杯穿梭在诉服核心调解室,劝服人时带点威海话音,法院书记员亲切称他“方婶”。长久的底层操作实务练就了方远的精明世故,和人周璇,“装笨”。
给双方协商,他像个居委会大妈,不厌其烦、寻找领域空白。借助优异的水平,最终誉佳为法院的副院长。
周亦安:公平正义感十足的青年人审判长,作风正派,尽职尽责,为了能维护和平竭尽全力。性格阳光,幽默风趣,尽管工作中很严肃,但私底下可以说是太萌了,超会拍老师傅拍马屁。
一言不合就撒泼耍赖生拽硬抱。叶芯第一次见周亦安,突然发现它用一些“独特”的办法协商案件,直取其行为不正确。周亦安也据理力争,两个人常常斗嘴。
叶芯:人民法院领导,为了能锻练申请办理来到周亦安所属的法院,申请宿舍时恰好住着了周亦安的正对面。两人也是隔壁邻居也是朋友,在不断的相处过程中渐渐地摆脱成见。
在周亦安眼里,叶芯是“法律条文姐”,张开嘴巴闭上嘴法律条文,一点儿也好大喜功,有点儿居高临下的觉得。
宋羽霏:榕集县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的副庭长。性格要强且独立,对所有的事情都是有一套自己的观点,也不会去以偏概全,评定的事就会坚持不懈。
在雷星雨一审时,被判雷星雨无期,结论案子受到关注,宋雨霏被网爆,她不高兴了一段时间之后,由于外卖送餐主题曲认识到自己的难题,二审改判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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