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士 逐月「军士的逐月这篇说明白了」
《保障法》明确:
对退出现役的军士,国家采取逐月领取退役金、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方式妥善安置。
军士退出现役,服现役满规定年限的,采取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予以妥善安置。
当然,《保障法》解决的是“有无”的问题——
逐月领取退役金这一安置方式,军士退役时也可以拥有了。
但是,符合怎样的从条件才能拥有,还需要更加细致的规定,进行明确。
日前,这个“更加细致的规定”,已经出炉!
以前,一直都有这样一个“传言”:
士官干满20年,是可以像干部一样自主择业的!
事实证明,这个“传言”其实是个“谣言”——因为从来没有这样的政策出炉;
现实表明,“传言”同时也是一种“期待”——它被传播的越多、越广,恰恰是证明了它是广大战友的呼声。
军士的“逐月领取退役金”,就是对“士官干满20年可自主”这一“传言”的回应。
当然,不得不承认,即便是经过改革、高级军士岗位大幅增加的情况下,能够干满20年的军士,依然是凤毛麟角。
所以,在设置军士逐月的年限时,并没有按照所谓的20年进行设计,而是区分了3种情况——
①16年,主要是“士龄”满16年,这应该是最为普遍的情况。
②18年,这是指“兵龄”满18年,算上义务兵2年,其实与第一条很类似。
③14 6,这主要是针对大学生士兵等特殊群体。
与服役满20年相比,这样的条件设置,确实是降低了难度。
当然,还是有一定的挑战性的。
不过有“延期服役”这个助攻在,“军士达到逐月条件”,也是跳一跳够得着的!
如何看待军士的逐月?
我们首先得回归到法条(《保障法》)原文去看——
国家很看重这一新型安置方式,对于军士的作用。
为何如此看重?
主要原因有二——
第一,更有吸引力的后路,有利于军士长期服役。
如何让军士,特别是中高级军士更稳定地服役呢?稳定其“后路”,是重要一招。
逐月这种安置办法,让军士们可以看到——
退役后拥有一份保障,作为兜底,还能发挥自身优长,去抬升人生的天花板。
这样的生活,正是很多军士期待的。
第二,地方政府安排的工作机会,已趋于饱和。
其实,最近这几年不仅仅部队在改革,地方也在改革,带来的直观影响就是——
可用于军士安置的岗位,是在减少的。
所以,让更多的军士可以逐月,对于减轻政府安置压力,也是有帮助的。
更何况,很多中高级军士都身怀绝技,到社会上再打拼一份事业,并非难事,这也有利于退役军士进一步实现价值。
明白了逐月对于军士群体的重要意义,就该思索,让“军士的逐月”,成为“跳一跳、够得着”的存在!
说白了,即便是16年“士龄”的设计,就那么容易达到吗?
显然不是。
如果没有其他办法作为支撑,这就鼓励军士们要往高级军士去“拼杀”,那可真的是“千军万马独木桥”啊!
有没有别的办法呢?
其实,今年夏天,军队已经开了“口子”,以降低“逐月”的难度,让新的利好政策惠及到更多的战友。
这个口子的名字叫做——延长服役年限。
这个设计的核心操作就是——
上士和四级军士长服役期满后,一时半会没有办法晋升更高军衔的话,可以延期服役,每次1年。
知道了这个“口子”,再看看“16年士龄可逐月”,是不是发现——
军士的逐月,果然是“跳一跳、够得着”啊!
最后,简单说说“钱”吧。
有这样几个数据——
第一,50%。这是军士逐月退役金的基本比例,通常情况下,核算下来,是要超过的。
毕竟,一个能干到逐月的军士,怎么不得立个功啥的。
只要立功,比例就要提升。
当然,比例的提升,不仅仅靠立功,还有服役年限的增加、艰苦偏远地区服役的时间等等。
总之,50%是基础,大部分能逐月的军士,都是可以超过这个比例的。
第二,4000 (元)。这是当前军士逐月领取退役金的下限。
问了很多选择转业的老班长,他们到了地方上班,差不多每个月也就是四五千块。
这样一看,从每个月拿到手的钱去看,军士的逐月,是很有竞争力的。
毕竟,拿走最高的一次性退役金,再有逐月退役金作为兜底,还能再干一份有收入的工作,这事儿不香吗?!
第三,X。这个无法明确的数据,是指逐月退役金,是要调整的。
说白了就是,退役金是要涨的。
很明确的一点是,逐月的退役金,会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力状况等因素,动态调整。
最后强调一句——
逐月,已经落地!
军士的逐月,未来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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