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门要求打击院线电影盗录传播案件,三部门打击院线电影盗录传播

时间:2022-10-04 09:59:26阅读:4581
2022年春节临近,多部电影作品将集中在院线放映。国家版权局网站30日发布文章要求,保持对院线电影盗录传播的高压态势。文章称,国家版权局、国家电影局、文化和旅游部、公安部相关部门于近日就进一步做好院线电影版…

2022年春节临近,多部电影作品将集中在院线放映。国家版权局网站30日发布文章要求,保持对院线电影盗录传播的高压态势。文章称,国家版权局、国家电影局、文化和旅游部、公安部相关部门于近日就进一步做好院线电影版权保护工作作出部署,要求各地区把打击院线电影盗录传播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持续开展预警保护,不断加强监管排查,重点查办大案要案,切实强化工作合力,提前防范、及时处理院线电影盗录传播行为,依法依规查办院线电影盗录传播大案要案,并在信息互通、线索通报、协同响应和专业支持等方面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切实强化工作合力,维护良好电影市场版权秩序。记者注意到,《长津湖之水门桥》等电影已被列入2022年第二批重点作品版权保护预警名单。

来源: 中国新闻网

多部门要求打击院线电影盗录传播案件,三部门打击院线电影盗录传播

严打春节档院线电影盗录传播等违法犯罪行为,为什么这么做?

某些观影人员在看电影的过程中会拍摄画面,并且发给朋友或者分享到社交平台,这就是“盗摄”。其实,“盗摄”是一种不文明的观影行为,不仅会影响其他观众的观看,也是对电影作品的一种不尊重。每个观众要想获得最好的消费体验,需要所有人的共同配合和努力。如果你正看着电影,前面一个人突然举起明晃晃的手机来拍照,这对整个放映环境的气场是非常大的破坏。如果想发朋友圈分享自己的观影体验,可以下载官方的宣传海报,并配以相关的文字,而不是擅自拍摄屏幕。

任何在电影院拍摄、录制正在上映的电影的画面、声音等等都是侵权行为。如果发微博或者朋友圈,可以在各大平台下载已公布的海报、剧照、预告片等等,可以拍你的影票等等,但不要拍摄电影画面。《电影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电影院或者其他公开放映电影的场所的工作人员发现观众在电影放映过程中从事侵犯与电影有关的知识产权的行为的,可以依法予以制止。

其实,“盗摄”是一种侵犯版权的行为。电影版权所有者拥有对影片每一个动态片段和静止画面的版权,私自拍摄屏幕毫无疑问是侵犯版权的一种行为。因此我们拿到的电影票上,注意事项里面几乎都有不得摄影、摄像的提醒,而且有的电影院正式放映前也会用LED字幕发出类似警告。还有的电影节、电影资料馆,会在醒目地方悬挂文字标语或在开场前通过广播反复提醒,确保告知到位。希望大家都能文明观影,不但是对文艺工作者辛苦生产作品的尊重,也是对其他观影者的尊重,只有每位观众都严格要求自己,才会有更好的观影氛围。

多部门要求打击院线电影盗录传播案件,三部门打击院线电影盗录传播

你好,李焕英》等春节档电影被盗录案告破,电影版权该如何保护?

4月26日是世界知识产权日,知识产权日是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于2001年4月26日设立的,设立的目的是在世界范围内树立尊重知识、崇尚科学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营造鼓励知识创新的法律环境。

在4月26日这天浙江省公安厅公布了10起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其中有一起是《你好,李焕英》等春节档电影被盗录案的案件,在这起案件中阿里安全有在其中起到协助浙江省金华市公安机关侦破这起“2·19”盗录传播春节档院线电影案。

由于涉及的电影热度很高,这个案件很受关注。在2021年春节档的的时候,公安部和中宣部电影局等部门在部署、开展打击院线电影盗录传播的行动中,发现在金华的个别线下影吧中,播放未经授权的《你好,李焕英》、《唐探3》等春节档电影。

发现这个情况后,2月15日就这个电影被盗录案进行立案,仅仅一个多月的时间之后,3月27日金华市公安机关在阿里安全的协助下,查清了影院偷拍、交易流转、影吧播放、网站传播等产业链式的违法犯罪产业。

而且此案的涉案产业链涉及8个省份12个城市,抓捕19名犯罪嫌疑人,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处罚。

现在盗录电影甚至是提前泄露电视剧集的现象经常发生,怎么才能保护电视电影这类文化传播作品的版权呢?

首先就是隐形水印技术,这个技术现在很多的应用在国产电影和进口大片上,这个水印肉眼看不出来,但是在录屏的画面中会被识别,当在网络上非法发布的时候会自动触发预警,而且水印中还携带版权等信息。

然后就是加快推进知识产权保护立法,并且积极贯宣,让大家知道这个是违反法律的,做了之后会有什么样的后果,去做违法盗录的人会少很多。

保护知识产权不仅仅是为了让版权方取得更大的利益,更多的是位了调动人们从事科研研究和文艺创作的积极性。让科研领域和文艺领域百家争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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