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带孩子找子女要钱,老人向孩子索要孙子抚养费
女儿女婿没空时帮忙照看外孙女
一眨眼多年过去了
老两口觉得自己又出钱又出力
到头来还没拿到抚养费
这下子对簿公堂了……
女儿女婿忙于工作
老两口帮忙带娃
北京顺义,蔡女士和张先生结婚后,于2008年育有一女张小花(化名)。张先生、蔡女士、张小花一家三口共同居住在蔡女士的父母家。因工作原因,蔡女士每隔一天回来一次,张先生一周回来一次,小花平日由其外祖父母老蔡和老孙帮忙照看。
2012年,蔡女士和张先生购置了房屋,一家三口搬出单独居住,但小花白天还是由老两口帮忙照看,晚上蔡女士和张先生将小花接走回家照顾。到了周末或者休息日时,小花由蔡女士和张先生自行照看。
老蔡和老孙表示,平日里,一家人吃喝费用均由他们承担,但是蔡女士和张先生并未向他们支付生活费用,只是有时购买一些菜或水果等食品及生活用品,逢年过节买些礼品赠送给他们。
2017年,蔡女士和张先生协议离婚,张小花由其母亲蔡女士抚养,张先生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
2021年,老两口将蔡女士和张先生起诉至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要求二被告支付抚养孩子的费用,共计23万余元。
法院:老人主张抚养费依据不足
女儿女婿自愿支付金钱予以补偿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抚养人及第一责任人,其他长辈出于关爱提供的帮助不能取代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
老蔡、老孙虽对张小花无直接抚养义务,但作为共同家庭成员,基于家庭分工和社会职能不同,老两口帮忙照顾孩子系家庭成员之间的互助行为或是完成蔡女士、张先生的委托,符合家庭共同利益。
此外,结合双方当事人陈述,在蔡女士与张先生离婚前,张小花并非与老两口单独生活,小花所需的基本生活、教育和医疗费用均为蔡女士、张先生支付。
因此,老蔡、老孙主张抚养费依据不足,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但老蔡、老孙帮助子女照料孩子,其二人必定倾注大量时间、精力和感情,以及金钱付出,现蔡女士、张先生自愿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予以补偿,法院予以照准。
最终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张先生、蔡女士分别给付原告老蔡、老孙一万元、六万元,并驳回二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法官:若父母确实未尽抚养义务
老人可主张抚养费
如今,很多父母忙于工作,由于工作时间和精力问题,需要老年人帮助照顾未成年子女。一些老年人为了缓解子女的压力,也主动分担起家庭事务。
生活中,家庭成员之间难免遇到矛盾和分歧,“一气之下”父母子女便对簿公堂。实践中,老人以帮助子女照看晚辈为由,起诉子女给付抚养费的案件并不少见,本案就是一例典型。妥善处理好这类家事纠纷,不仅要在准确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法裁判,还要从社会公众普遍认知的角度对案件所涉事理进行衡量。
一般而言,老人帮忙子女照顾孩子,系家庭成员之间的互助行为,或是完成子女的委托,符合家庭共同利益,在孩子并非长期与老人单独生活,且孩子所需的基本生活、教育和医疗费用均为亲生父母支付的情形下,老人向子女主张抚养费依据不足。
但若是确有证据证明孩子父母“生而不养”,孩子长期与老人单独生活,孩子日常所需费用均为老人支付,父母没有尽到抚养义务的,老人主张抚养费应当予以支持。
需要明确的是,老人出于缓解年轻人的压力以及对晚辈的关爱,帮助子女照料孩子,必定倾注大量时间、精力和情感,年轻人应当尽己所能为老年人及未成年子女提供物质上的保障以及精神上的关爱,避免双方因经济和感情问题产生不和,步入“老死不相往来”的境地,既伤了老人的心,对未成年子女身心发展而言也是百害而无一利。
因此,希望家庭成员之间多一些宽容、理解和感恩,少一些抱怨、误会和争吵,互相帮助、互相扶持,构建和美之家。
来源: @顺义法院
重庆一对老人向儿子索要“养孙费”!这是咋回事?法院支持吗?
法院并不支持,一审法院庭审时认为,孩子父母肯定要对孩子负有抚养义务,孩子的祖父母在法律上并没有抚养义务,不过根据我国传统观念,孩子的爷爷奶奶带孙子在我国体现的比较明显。如自身经济较为宽裕,对子女进行帮扶,符合常理,同时也有助于家庭和睦。而且此案中,孩子的父母给孩子的爷爷转了一些款项,足以弥补生活上的费用,所以不支持老人向儿子诉求带孙费。
这件事的具体情况。
小何是老周和老何的儿子,小何在2014年与妻子小杨结婚,结婚之后生下一子。在2015年至2018年期间,一家5口人共同生活在一起,三年之后,小杨和小何外出打工,孩子就交给了老周和老何照顾。在这期间,两位老人承担起了孙子的教育费,培训费和生活费,费用2万多元。不过小杨曾通过微信向老周转了5万元,并在淘宝上为孩子买了很多玩具,每年缴纳医疗保险。2021年2月小杨与小何发生了矛盾,小杨想离婚,向法院申请后,并没有得到允许。同年4月份,两位老人就向法院起诉要求,儿媳和儿子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和其他费用总共23万余元。
对于这件事我有何看法?
通过这件事可以发现,不管大家认为老人带孙子理所当然,就连法院都觉得这符合常理。这件事情本来就和老人没有太大关系,然后帮着帮着就成了义务,孩子孝顺还好,如果最后连老人的生死都不管,那帮这个忙就太冤屈了。
同时也反映了另外一个问题,两夫妻一旦结了婚,想要离婚就要有正当理由,否则就无法回归自由身。一个孩子的出现,首先要面临的就是各种费用,这么多约束,难怪现在年轻人越来越不想结婚了。
“爷爷奶奶自愿带娃,却找我们要28万的带孙费!” 你怎么看?
有一则新闻,说的是一位老人因索要“带孙费”与儿子儿媳对簿公堂。
老人要求儿子儿媳支付十六年来的抚养费共计28.8万,法院在综合考虑老人照顾孩子的时间、精力与各项开销后,最终酌定孩子父母应支付老人十万元的“带孙费”。
有消息称这新闻背后的起因是老人的儿子儿媳闹离婚,索要“带孙费”只不过是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
不管是否属实,“带孙费”这件事情还是引起了广泛的讨论。
现在,越来越多的老人甘愿做个“老漂“,替子女扛起养育孩子的责任。推开门看,小区下全是老人带着孩子在溜达;可是关上门来,你给过你家老人“带孙费“么?
我没有。
每次我给我妈妈一点钱都放进她包里了,她还是会翻出来塞回给我;有时我悄悄塞进她钱包里,她还是会故作恼怒地拿出来。
她总说:我有退休工资,要你的钱干什么?你又没上班?
其实,我妈妈的退休工资不多,而那也是她自己半生工作的辛苦所得;并且,若是请月嫂、请保姆,每个月的工资我们早早就付了出去,逢年过节没准还会派个红包,可是面对我的亲妈,就过成一笔糊涂账。我自己都记不清,爸爸妈妈为我这个小家资助过多少钱。
逢年过节过生日的红包、平日里的玩具零食、新鲜的瓜果菜蔬、亲手制作的包子水饺……真的记不清了。亲情的表达方式有很多种,钱财方面的支持有时真是雪中送炭。
所以,我不仅没支付过“带孙费”,还从老人那里接受了一笔又一笔的“育儿津贴”。
现在都是举合家之力养孩子,老人一出手子女才能放心大胆往前走,只是双方老人谁出手?
小区里有位相熟的老人,她有两儿子,两儿子都需要她帮忙带孩子,但是她分身乏术,全家人商量的结果是她帮老大带孩子,同时每个月给小儿子家三千块钱,请亲家给带孩子。
这大概就是所谓的“出力不出钱、出钱不出力”。我最初全职在家带孩子时也有邻居会关心:你自己带,那你婆婆每个月给多少钱?
一笑而过。
养孩子,是一个持续碎钞的行为。如果把碎钞当做是输出,那挣钱就是输入,显而易见这个输入功能就是孩子父母的责任。我的心态就是老人愿意出力出钱那是我福运满满,但是老人愿意安逸晚年我也无异议半点。
归根到底,孩子是我们自己的。老人出力即是出钱,那是他们想替子女分担育儿路上的辛苦,而绝非是他们的义务。
“带孙费”新闻评论里,也有网友提及:老人带孩子是自愿,不是他们催着结婚催着生么,再说了一家人之间谈什么钱?
这观点恕我不能认同。
中国式父母之爱的确有包办的倾向,但即便如此,他们也替子女解决了实际问题。除非终生不育,否则养孩子这件事就三个解决方案:一则一方挣钱养家一方全职养娃,二则双方挣钱养家老人请来带娃,三则双方挣钱养家保姆雇来带娃。
第一个方案直接造成丧偶式挣钱,且任何一方都是压力山大;第三个方案直接是真金白银付出去,劳神费力还不放心。
做为资深全职妈妈一枚,我太清楚养育一个孩子的日常琐碎和精力体力消耗了,老人放弃清闲晚年来分担育儿责任,那不是爱又是什么?!
还有,一家人之间谈钱伤不了亲情,不谈不顾才是让人寒心。
“带孙费”这个说法其实很微妙,给与不给、怎么给、给多少其实都是各有各的家情,无论是给钱还是给物、给多给少老人也不见得会在乎或介意,但有一点,老人的付出我们感恩。
常常,爸妈说“有什么事你就打电话“,这些年我也习惯了满心欢喜的接受,内心里也常想着照顾他们。可回头看看,其实受庇护的那个人始终还是我,即便是我现在成了两个孩子的妈妈,依然有他们替我遮挡着养娃路上的风雨。
养娃路上哪有什么岁月静好,真的是老人在替我们负重前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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