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剧情谈财富观人世间看骆士宾财富安排

时间:2022-09-20 20:16:53阅读:4470
马刚 许慧芳 电视剧《人世间》正在央视热播,跌宕起伏的剧情,人物的悲欢离合,让观众消费了不少的纸巾。作为私人财富管理的律师,职业的敏感,让我们看到了一个私人财富管理的片段。剧情骆士宾父母双亡,早年在深圳…

马刚 许慧芳

电视剧《人世间》正在央视热播,跌宕起伏的剧情,人物的悲欢离合,让观众消费了不少的纸巾。作为私人财富管理的律师,职业的敏感,让我们看到了一个私人财富管理的片段。

剧情

骆士宾父母双亡,早年在深圳创业,建立了集团公司。妻子曾珊比自己小很多,虽然结婚五年,但是没有子女,因为他年轻时受伤丧失了生育能力。那么诺大的公司将来该传给谁呢?骆士宾年轻的时候犯了个错误,有一个儿子周楠,虽多年没联系,但是这毕竟是自己唯一的骨血。于是他把希望放在了周楠身上,希望自己的财富将来全部由周楠继承,在水哥的帮助下终于取得周楠的信任。骆士宾深知妻子曾珊更看重的是自己的财富,于是他事先在律师事务所立了一份遗嘱“周楠出任董事长前,由彭新生代任,为确保彭新生任职合理合法,本人名下股权,全部划归彭新生代持,直至周楠接任”。

天有不测风云,周楠在美国留学期间遭遇抢劫而去世,没过多久骆士宾也因故去世。曾珊满心希望自己作为配偶能获得骆士宾的全部遗产,未曾想遗嘱的出现让她的希望化为泡影,愤愤摔门而去!

拜金女的希望落空,导演的安排让看官们一阵舒爽。艺术来源于生活,高于生活。那么曾珊果真就得不到任何股权了吗?

1、骆士宾的股权都属于他的个人财产吗?

曾珊气急败坏地摔碎和骆士宾的合影。曾珊:“婚姻法规定夫妻共同财产要一人一半!”水哥:“是一人一半,但是股权婚前就有,不作数的!”果真如水哥所说的吗?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26条: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骆士宾婚前就持有股权,他和曾珊结婚五年,这五年内股权所产生的收益就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个收益一般体现在分红上,但是股权的收益也不仅仅体现在分红上,很多时候也体现在股权价值的升值。比如骆士宾婚前的股权价值1亿元,婚后五年股权价值增长到3亿元,那么增值部分2亿元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按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原则上曾珊可以分得1亿元的股权。

2、骆士宾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周楠先于他去世的,那么曾珊仍然得不到任何财产了吗?

答案是否定的。如果周楠没有去世,那么骆士宾遗嘱中处理的属于自己的那一部分股权由周楠继承没有异议。那么周楠先于骆士宾去世,那么骆士宾遗嘱所涉及的财产该怎么处理?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54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三) 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

既然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去世,那么遗嘱所确定的遗产就无法按照医嘱来进行分割,那么只能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法定继承中又有哪些人可以获得遗产呢?让我们来看看骆士宾的第一顺位继承人。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27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骆士宾父母已经不在了,唯一的儿子周楠也先于他去世,并且周楠没有子女,那么第一顺位继承人里就只有他的现任妻子曾珊,那么遗嘱所涉给周楠的财产依法应该有曾珊全部继承。

3、曾珊是否可以直接主张要求将股权过户到自己名下呢?

骆士宾遗嘱指定在“周楠任董事长之前…………本人名下股权全部划归彭新生代持”那么曾珊是否可以直接主张要求将股权过户到自己名下呢?代持并不是法律上的一个术语,在存在代持的情况下彭新生只是显名股东,骆士宾属于隐名股东,是真正的股权所有人。在骆士宾后去世时,其名下的股权法律属性已经成为遗产,法律规定继承自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此时股权真正的所有人已经不再是骆士宾,而是骆士宾的继承人。正如前面所述,其妻子曾珊是其唯一合法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曾珊作为遗产的所有人,当然可以拒绝彭新生代持,何况骆士宾安排的代持前提已经不存在了。

4、遗嘱信托的思考

骆士宾不仅考虑了股权的所有权,更考虑到了股权的控制权和二代接班的问题,应该说在90年代他的思想已经很超前了,考虑的也很深远。从现在法律规定来看,骆士宾安排的传承架构更像是遗嘱信托。在整个架构中骆士宾是信托的委托人,彭新生是遗嘱信托的受托人,周楠是信托的受益人。如果周楠没有出现意外,且不考虑信托是否处理了夫妻共同财产以及章程限制,应该说大概率上这个传承是可以继续下去。但是在这个遗嘱信托的架构中,信托唯一的受益人去世了,这个信托财产该怎么处理呢?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第11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信托无效:

(一)信托目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二)信托财产不能确定;

(三)委托人以非法财产或者本法规定不得设立信托的财产设立信托;

(四)专以诉讼或者讨债为目的设立信托;

(五)受益人或者受益人范围不能确定;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骆士宾虽然在遗嘱信托中指定了受益人,但是受益人先于委托人去世导致信托没有受益人,信托属于无效,遗嘱信托所涉及财产不产生信托的法律效力,仍应该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

那如果周楠在遗嘱信托设立后去世,那么信托财产该如何处理呢?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第48条: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权可以依法转让和继承,但信托文件有限制性规定的除外。

在信托生效的情况下,受益权是可以继承的。周楠的母亲郑娟和他的养父周秉昆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是可以继承周楠的信托受益权的。

此外,从剧情的安排来看,水哥是骆士宾非常信任的人,作为多年好友并且是集团公司的投资人,在骆士宾去世后他极力维护公司的利益和骆士宾的遗嘱,他倒是可以作为骆士宾遗嘱信托极佳的保护人。在骆士宾去世后协助将股权转入彭新生名下,监督受托人严格按照遗嘱信托的要求履行职责,维护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正所谓“预则立不预则废”,骆士宾超前的眼光和行动,对财富进行了安排,抛开剧情,这种安排同样会使传承落空。财富的传承是一项专业而系统的工程,专业人士的协助以及利益的平衡必不可少,我们不仅要知而后行,更应该行而有果。

话剧情,谈财富。让我们在追剧的过程中精进思考,让我们的财富惠泽到我们想要照顾到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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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世间》中,骆士宾为何要将所有的股权,全部交由彭心生代为管理?

在电视剧中骆士宾在遗嘱里将他全部股份交给了彭心生代为管理,他之所以这样做主要是考虑了两点,一个是看中了彭心生的能力,另一个是看中了彭心生的人品。


一、骆士宾的遗嘱

骆士宾出狱后,正好赶上了时代浪潮,他为了让儿子看到他的成功,便一手创办了骆氏集团。在一次中院后骆士宾担心自己遭遇意外,于是立下了遗嘱。

按照剧情发展周楠在国外遇难,骆士宾的遗嘱岂不是无人继承。很多人都认为他立的遗嘱一定是把全部股份给周楠,但让人意外的是骆士宾竟然把股份给了彭心生而非水自流。

骆士宾不给曹珊,是觉得曹珊不重情谊,太贪慕虚荣,一定不能经营好骆氏集团。但骆士宾与水自流可是患难兄弟,就算是辅佐周楠也应该是水自流莫属。但从播出这几集能看出,水自流的管理方式已经不适应时代发展,而且还造成了一次大失误,导致厂子损失一大笔钱,差一点就把厂子搞垮了。

二、骆士宾选择彭心生的理由

骆士宾看中彭心生有两个原因,一个是看中彭心生的能力,另一个是看中彭心生的人品。彭心生出场时只是一个公司不招人待见的销售员,但因为他处理事情应急非常快,获得了骆士宾的关注。

在厂子遭遇困难时彭心生的新管理方案十分受用,他想提拔彭心生,但怕老成员不服气,于是便制定了一个规矩谁推销出去的产品多,谁就来当厂长。果然彭心生证明了自己的能力,还展现出任用人才的能力。所以骆士宾让彭心生代为管理公司是个明智的选择,彭心生有朝气、有能力、有干劲,正是骆氏集团该有的样子。

再说彭心生的为人很好,就从他替同事说话的事情上看,能看出他有担当。而且他不妒才,敢推荐人才,给别人展示的机会,这样的人正是骆士宾急需的领导人物。

三、综上所述

在电视剧《人世间》里骆士宾将全部股份交给彭心生,是因为他看中彭心生的能力和他的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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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世间》水自流为什么帮骆士宾?

《人世间》水自流帮骆士宾是为了报复骆士宾。骆士宾在醉酒之后,承认了当年的案件,与自己有关涂志强只是替自己定罪。骆士宾的财富被曾珊所觊觎,水自流暗地和曾珊成为了好朋友,在骆士宾成为植物人的那段时间里,水自流也帮了不少忙,让曾珊可以快速掌握公司的一些情况,水自流也算是曾珊在生意上的合伙人,为了报复骆士宾,水自流用了18年,这18年里,骆士宾失去了自己的亲生儿子,也失去了自己的生命。

《人世间》剧情详情

上世纪七十年代末,北方某省会城市光字片区居住着周姓一家,父亲周志刚在西南参加大三线建设,长子周秉义响应国家号召成为第一批下乡知青,长女周蓉追随诗人丈夫远赴贵州乡村,周家只留下小弟周秉昆与周母相依为命。

在五十年的岁月里周家人的命运与时代变迁交织在一起,周秉义大学毕业后从政,在大刀阔斧的改革中经历仕途沉浮。周蓉获得博士学位后留校任教,却情路坎坷,阴差阳错旅居法国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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