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检察院以电视热剧都挺好为题材深入社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近日,随着电视剧《都挺好》的热播,灵台县检察院公诉、侦监年轻干警敏锐地意识到这是一次普法的好题材,4名年轻干警一拍即合,以剧中人物苏大强被骗的经历为题,编写了非法集资、非法理财、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诈骗等罪名的犯罪构成要件及防范措施等普法材料。
苏大强老人被骗经历,具有非常现实的教育意义。现实中,在查处的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中,特别是非法集资、非法理财、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类案件中,受害群众80%系中老年群众。这些受害群众特别是退休老干部手中多少有一些积蓄,想使手中的闲钱多产生一些收益,但又缺乏投资的渠道和经验,犯罪分子正是利用中老年群众的弱点,把犯罪锁定为这一群体。
灵台县检察干警结合办案经验,归纳总结了犯罪分子经常使用的“伎俩”。一是编造虚假项目。以签订合同,投资理财、投资入股等名义,将人骗入泥潭。二是谎称创业创新。打着响应国家政策,支持乡村振兴战略、新农村建设、精准扶贫等旗号,吸引投资人投资。三是承诺高额回报。暴利诱惑,感情渗透,是所有非法集资者欺骗公众的不法二门。为了吸引公众,非法集资者在集资初期往往会“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有些回报率甚至到达数十倍、上百倍。四是虚假宣传造势。抓住中老年对新兴媒体不熟练的缺点,利用网站、博客、论坛等新媒体平台和QQ、微信等即时工具,聘请明星代言或伪造名人效应传播虚假信息。五是利用亲情诱惑。实际案例中,大部分非法集资的投资者都是在亲朋好友的推荐劝说下参与的,尤其是中老年人在尝到高额回报后,大肆宣传,抱着试一试的心态逐步进入设计的“圈套”。
为此,灵台县院组织干警深入县城3个社区为中老年群众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共组织干警26人集中开展宣传活动3次,散发宣传资料2000余份,接受法律咨询16人次,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灵台县院办公室 周培华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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