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同仁堂上市时间「聚焦IPO天津同仁堂名号还能用多久」
北京同仁堂
上市之路一波三折
本次深交所创业版IPO已经不是天津同仁堂在资本市场的第一次尝试了,早在2015年12月,天津同仁堂就曾在新三板挂牌,股票代码津同仁堂(834915.OC),后于2017年退市,2018年开始申请上交所主板IPO,然而2019年公司的IPO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遭证监会立案调查,天津同仁堂IPO被中止。恢复审查后,天津同仁堂将审计机构变更为信永中和。2020年底,天津同仁堂决定终止主板上市计划,撤回IPO材料。
2021年6月天津同仁堂改道申请创业板IPO,2022年2月,天津同仁堂又因IPO聘请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一度中止IPO进程。
姓名之争不容忽视
天津同仁堂与北京同仁堂的商标之争由来已久,就在天津同仁堂提交创业板IPO招股书之后不久的2021年8月,北京同仁堂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天津同仁堂,案由为“侵害注册商标专用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这起诉讼曾计划在今年5月份开庭审理,但因为疫情推迟了。
对此,天津同仁堂在其招股说明书(上会稿)中对公司字号专门进行了解释,“天津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商标:太阳)”系 2006 年商务部认定的第一批“中华老字号”。对于商标与品牌的辨识度,同时天津同仁堂也在招股书中表示,该公司的主要产品是处方药,所以只有执业医师有选择权,而普通消费者没有选择权。也就是说,不需要普通消费者认可。
而针对深交所创业板第二轮问询,天津同仁堂回复称,在1994年被原国内贸易部认定为“中华老字号”,并于2006年被商务部认定为第一批“中华老字号”。根据2006年商务部“中华老字号”认定公示情况,发行人的“品牌”为“天津同仁堂”。天津同仁堂依法有权使用企业名称、企业简称及字号,需变更企业名称的可能性较低;即使变更企业名称或企业名称中包含的字号也不会对发行人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诉讼中发行人无须承担赔偿责任,即使发生赔偿,在法院适用法定赔偿的情况下,最高赔偿金额不超过500万元。该等赔偿金额占发行人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比例为2.62%,占发行人2021年末净资产的比例为0.79%,本次诉讼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较小。
但是实际上证监会在2019年的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中已经明确规定,“对发行人业务经营或收入实现有重大影响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以及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技术存在重大纠纷或诉讼,已经或者未来将对发行人财务状况或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属于存在对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因此,在商标诉讼风波尚未明确之前,对于如此明显的冲击因素天津同仁堂应该有所考量,并应努力消除外界对公司申请上市不确定因素的疑虑。
重营销轻研发,啃“老本”到何时?
从以上数据不难看出,天津同仁堂的药品销售高度集中,抗风险性较低。但是这几年并没有看到天津同仁堂想要改善问题的动作,其招股书透露,报告期内,天津同仁堂的研发费用分别为 2097.33万元、2600.11万元、3413.60万,分别仅占其营收比重的2.82%、3.18%、3.37%。其研发人员更是仅有76人,占比13.64%。
而反观天津同仁堂的销售费用,报告期内,公司市场推广费用占比分别为85.60%、90.77%和94.23%,销售费用分别是研发费用的16.65倍、16.88倍、15.43倍。明显可以看出天津同仁堂在依靠营销来推动公司发展,而这种重营销轻研发的套路难免让天津同仁堂在接下来的市场竞争中日渐乏力。
评论
- 评论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