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道林雨峰为什么不杀丁元英「天道林雨峰与丁元英没有矛盾为什么他还是死了」
01
乐圣公司董事长林雨峰,用枪敲开了丁元英家的门。
丁元英,没有丝毫慌乱,仿佛早就预料到会有这样一天,更何况此时他还深陷于失去爱人芮小丹的痛苦中不能自拔。
二人的谈话其实不多,核心就两条:怕不怕死?杀富济贫,真能救贫吗?
林雨峰一直开启着盛气凌人模式,欲从语言和气势上掌控主动,获得心理上的优势。奈何丁元英应付自如,并没有将林雨峰的威胁放在心上,反而安静地喝着自己煮的茶。
丁元英也是怕死的,但他却没有任何害怕,反而出奇的冷静,也许他早已预料到最坏的结果,抑或他根本就不在乎了。
格律诗“杀富济贫”,充其量也就是现代版的“灰姑娘”,不可能真的救贫!丁元英深知:杀富富不去,救贫贫不离。
所以,面对林雨峰的鄙视与质问,唯有沉默以对。
因为,格律诗公司是“王庙村扶贫项目”的产物,不可能将乐圣公司取代或者消灭。而“扶贫项目”是丁元英送给芮小丹的礼物,不是神话,也成不了真正的神话!
正如林雨峰所言,丁元英什么都知道,还什么都干了。
林雨峰终于获得了居高临下的优势和心理上的满足,离开时他向丁元英扔下一句话:“你记着,我埋到土里也比你多一口气。”
所以,我认为林雨峰一开始就没想杀丁元英,而他早已为自己选好了终点。
离开后,林雨峰驾车驶向鸡公山,由于疲劳驾驶,连人带车坠崖而亡。
当然,这一幕是他为自己精心设计的结局。
为此他早已做好了准备,当听到乐圣公司败诉的确切通知时,最后一丝犹豫终于消失殆尽。
他死了。
丁元英作为格律诗幕后的策划人,与林雨峰并没有什么交集,更没有利益冲突;即便乐圣公司败诉,公司依然可以活着,甚至活得更好,为什么林雨峰还要“自杀”呢?
02
在北京国际音响展会的第二天,格律诗音响零售价由原来的11600元降价至3900元,降价幅度66.37%。打响了格律诗公司进军音响界的第一枪!
随着价格战在全国发酵,乐圣公司的声誉和品牌受到了严重冲击,发烧友开始指责乐圣公司“黑心商人”。
很快,乐圣公司召开董事会,一致通过决定起诉格律诗公司。拒绝任何形式的调节,以吃掉格律诗公司为目的。
并寻找枪手,在报刊和网上大造声势,利用新闻效应提升乐圣的信誉和品牌知名度。
当格律诗被起诉后,董事长欧阳雪和总经理叶晓明被迫来到乐圣公司,希望用道歉和10万元赔偿取得乐圣公司的谅解。
谈判是不愉快的,乐圣公司为“鸿门宴”请来了记者,欧阳雪和叶晓明感觉到了屈辱,最终不欢而散。
面对记者的闪光灯,林雨峰大放豪言壮语:如果败诉,我就从9楼跳下去。
林雨峰没有给自己留退路,他深信,一家刚刚起步、名不见经传的小公司,与行业“扛把子”斗法,简直就是鸡蛋碰石头,必死无疑!
失败,往往就在你自认为绝不会失败的地方!
曾经多么高调,如今就有多么打脸。
林雨峰无论如何也想不到,乐圣真的败诉了!
站得越高,摔得越狠!他用死,践行了自己的“诺言”!
也许只有死,才能留住他曾经的辉煌!
才能让这样一个高傲的人,不必在乎世人的闲言碎语!
03
其实,林雨峰完全不必死。即使官司输了,乐圣仍然是行业的“头牌”,虽然公司以及他个人的声誉肯定是要受到一些影响的,但不致命。
只要乐圣与格律诗合作,那么一切问题都会迎刃而解!
但是,林雨峰想不通,格律诗凭什么能够打败他?他凭什么要向格律诗和丁元英低头?
见到丁元英后,他想通了。但是,这反而加快了他的死亡!
“小子还可以,算个人物!”这是林雨峰对丁元英的评价,也感叹丁元英对杀富济贫模式的精巧设计,自己的确是棋差一着。
自从两人的对话,让林雨峰在心理上打败了丁元英,他认为自己不是败于正常的商业竞争,而是败于一种不道德的竞争方式。
所以,他占据着“道亦有道”的制高点,不认同也不愿屈服于丁元英所设计的杀富济贫模式。
更不愿意在与格律诗未来的合作中,低头讨好乞和。
所以,他用死挑起了自己与丁元英的“战争”,而他认为自己才是最后的“胜利者”。
一时间,各种媒体围绕着得救标准与得救之道展开了激烈的讨论,而他的死更激化了一些人针对丁元英个人的痛斥。
在我看来,这场“战争”,没有赢家,也不会有赢家。
这个事件所引发的有关法律、道德和文化属性的讨论,决不是几次讨论就可以有所觉悟和改变的。
当然,丁元英这个名字毫无疑问已经是臭名昭著了。
有的人死了,他却活着;有的人活着,他却死了。
也许这就是林雨峰想要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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