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5亿美元史上第6大贸易报复额裁决中国何以胜诉美国

时间:2022-08-11 18:39:10阅读:4448
虎年将近,从世贸组织传来好消息,中国诉美国反补贴案(案件编号:DS437)胜诉! 该案为中国诉美国对华油井管等产品实施反补贴措施违反WTO涵盖协议,经历近10年全部程序,包括原审专家组审理、原审上诉、合理执行期…

虎年将近,从世贸组织传来好消息,中国诉美国反补贴案(案件编号:DS437)胜诉!

该案为中国诉美国对华油井管等产品实施反补贴措施违反WTO涵盖协议,经历近10年全部程序,包括原审专家组审理、原审上诉、合理执行期仲裁、执行之诉专家组审理、执行之诉上诉、贸易报复水平仲裁等程序,是中国经历世贸争端解决程序最完整的一个案件。

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构(以下简称“DSB”)作出其史上第六大贸易报复额裁定,认定中方在货物贸易领域每年可对美方实施6.45亿美元贸易报复。

中方何以在此案中胜诉?这次胜诉意义何在?

中国诉美反补贴案历时近10年

此案源头可追溯至近10年前。

为遏制美滥用反补贴措施势头,中方于2012年5月25日向世贸组织起诉美国对华油井管等产品实施的反补贴措施。经专家组和上诉机构两审,2015年1月16日,DSB通过DS437案上诉机构和专家组报告,裁定中国在公共机构、补贴专向性、补贴计算外部基准等核心问题上胜诉,美国对中国出口产品采取的反补贴措施违反世贸组织规则,要求美方纠正其违规措施。

然而,美商务部执行DS437案裁决工作一直进展缓慢,且对部分涉案产品继续维持反补贴措施。

2016年4月29日,中方就美国执行措施再次诉诸世贸组织,正式启动该案执行专家组程序。专家组和上诉机构经审理,认定美方执行措施仍然违反世贸规则。鉴于美方未能在合理执行期内执行世贸组织裁决,中方于2019年10月17日向世贸组织提出贸易报复授权申请,并据理力争,打掉美方多项不合理调整要求,促使仲裁庭作出对我有利裁决。2022年1月26日,世贸组织仲裁庭发布裁决,认定中方在货物贸易领域每年可对美方实施6.45亿美元贸易报复。

有力遏制滥用贸易救济措施

权威专家向中新社国是直通车分析指出,中方此次胜诉有力遏制了滥用贸易救济措施行为。

近年来,美国和欧盟等多国滥用贸易救济措施,限制从中国进口产品。清华大学国际争端解决研究院院长,WTO上诉机构前主席、法官张月姣介绍,2010年至2020年,全球对中国发起759起反倾销调查,159起反补贴调查和202起保障措施调查。其中美国向中国发起87起反倾销调查,81起反补贴调查和3起保障措施调查。欧盟向中国发起57起反倾销调查,17起反补贴调查和2起保障措施调查。

“无论调查结果如何,旷日持久的调查就使得该产品的中国出口商遇到市场警告,甚至丢掉国际市场。”张月姣提到,特别是美国和欧盟等进口国针对中国的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违反了WTO的涵盖协议。例如在反补贴调查中将中国国有企业视为“公共机构”,以“政府干扰市场”为由,采用外部基准,确定补贴金额等违反WTO规则的措施。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石静霞表示,本案是中方运用世贸规则,挑战美滥用贸易救济措施系列案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此案胜诉成果有力驳斥了美对中国“非市场导向”的指责,再次向世界表明美方是多边规则的破坏者,对于纠正美违规反补贴做法、维护中国企业合法贸易利益、捍卫多边贸易体制具有重要意义。

6.45亿美元贸易报复怎么用?

值得注意的是,世贸组织仲裁庭发布裁决,认定中方在货物贸易领域每年可对美方实施6.45亿美元贸易报复。

张月姣分析称,WTO争议解决具有排他性和强制执行力。任何成员不得以其国内法对抗WTO法,任何成员的贸易措施不得违反WTO涵盖协议。经过WTO专家组和上诉机构两级审理的最终裁决对于争议当事方具有法律约束力,败诉方必须执行裁决。如果败诉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执行WTO裁决,申诉方可以申请执行程序并依据申诉方损失通过仲裁确定的向败诉方执行的报复金额。“这被外界誉为WTO争议解决机制‘有牙齿’,对于制止违反WTO涵盖协议的措施具有杀伤力。”

中美平等互利方能合作共赢

从滥用反补贴措施,到对华加征关税,近年来美方在中美经贸关系中采取了一系列保护主义做法。尽管如此,2021年中美贸易总额依然创下历史新高。

张月姣指出,WTO的无条件最惠国待遇是多边主义的基石条款。国家间是平等的,反对歧视也是国际法的一项重要原则。以意识形态划分,拉帮结派搞排除和遏制中国的“规则”不是多边主义,也不代表WTO。多年来,一些国家采用歧视性贸易救济措施,给中国企业冠予“非市场经济”“政府干扰市场”的大帽子,对中国商品采取歧视性的替代国价格、目标反倾销、用归零计算倾销幅度,将中国国有企业视为“公共机构”认定为补贴,用外部基准计算补贴金额,因此对中国进口商品征收很高的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限制中国商品出口,筑成了新的关税贸易壁垒。

石静霞强调,美方以所谓“公平贸易”为由,长期以来滥用反倾销、反补贴及保障措施,并根据其301条款,单方面对华加征高额关税,这些贸易保护主义做法严重违反了WTO多边贸易规则,对公平公正的国际贸易秩序和环境造成了极大破坏。

她进一步指出,在全球抗击新冠疫情的努力中,中美贸易额2021年所创下历史新高凸显双方经济高度依存性。事实上,美国对华加征关税的绝大部分成本最后转嫁到美国消费者身上,且高额关税更提高了美国通胀。美国多个商业协会屡次敦促美政府扩大自中国进口的关税豁免范围。“经贸关系一直是中美关系的压舱石和助推器。在中美经贸关系中,美方应停止其错误做法,放弃单边主义和贸易保护主义措施,通过双方平等互利的磋商,找到合作共赢的解决办法。”

美国陪审团可以做出最终裁决,那法官来干嘛的?

陪审团在一个案件中的作用是进行事实的的认定,而不是进行直接的判决。因为陪审团作为普通的公民,没有对具体罪行进行量刑的能力,法官熟悉法律条文,由法官来依法判决是适当的。和大陆法系不同的是,法官并不参与认定罪行,只是等陪审团认定是否犯罪的事实之后,再做出有罪或无罪的判决。具体就是,陪审团认定事件真象,法官以陪审团的认定作出判决。

在司法实践中,最困难的事情还是在于对案件事实的裁定,如果陪审团掌握了事实的裁定权,在一个具体的案件中,陪审团的权重是远大于法官的。

这就像一个公司的决策,陪审团相当于董事会,法官只相当于会计部,只是依照陪审团认定的事实进行断案,相当于给出了一个统计结果。这时法官的地位又等于审理过程中的主持人,负责维持审理的程序和法庭的纪律。

为什么要在审判的过程中使用陪审团?本来法官也可以对罪行进行确认,但是,如果没有了陪审团,法官就拥有了对整个案件的完全裁量权,使国家的司法权在一种封闭的状态下运行,不仅因为缺少监督,增加司法腐败的风险。另外,就算法官公正执法,个体犯错误的可能也大于陪审团。

虽然法官在个人的司法实践中比陪审团成员有更多的对犯罪案件的处置经验,但是,社会生活的复杂性并不是法官可以完全掌握的,在司法审判中引入陪审团,还可以让判决随时代不断地改进,最大限度地消除法律对现衬生活干预的滞后效应。

假如,一个国家的法律上百年都没有修订,那么这部法律对现在许多的互联网犯罪是无法做出适宜的应对,在没有修订之前,陪审团的介入,就可以代表一种民意,为立法和修法提供依据。在这一点上,也让陪审团的重要性高于法官。

最后,说一下陪审团在美国政治中的作用,这虽然偏离了提问,但是这更容易让我们理解陪审团制度为什么在美国如此盛行的原因。

我们知道美国实行三权分离的制度,其中立法权属于人民,这且不谈,司法判决在国家中据有最高法律效力,也可以说是社会生活中最大权力,政府也必须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行使权力,这使法律成为社会中的最大权力。如果没有陪审团的介入,法官将独享这一权力。

行政权和司法权是由两个系统的官僚阶层组成的,如何确保他们的权力分离、防止行政权和司法权同流合污、沆瀣一气,这中间就需要人民的介入,陪审团就像是在行政权和司法权中间扎了一道篱笆,防止法院被政府掌控,成为政府的一个下属部门、法官就成了政府意志的发言人。这时陪审团就是主权在民的具体实践。确保公权力在民意之下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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